杨金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0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6〕33号)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区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便民利民
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明确标准和时限,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二)办事依法依规
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三)信息公开透明
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数据开放共享
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摆到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重点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公共服务问题,认真查找本辖区现行公共服务流程存在的不足,找准症结,尽快整改,制定具体解决方案,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实施一个,同步向社会公开,以改革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加强统筹协调
依靠区政务服务改革管理办公室,强化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的统筹协调。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主动作为、密切协作、协调联动、相互借鉴,勇于探索创新,敢于率先突破,持续下功夫,力求新成效。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转变服务观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进工作,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完善服务措施和方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三)积极推行“互联网+公共服务”
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全部进驻大厅运行办理,提供服务。以金水区政务服务网为依托,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四)加强督导检查
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从群众利益出发,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建立健全服务规则,提升运用新技术、新方法为民服务的能力。要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点治理问题,纳入我办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大追责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地方和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坚决克服服务过程中“不敢为”、“不会为”和“不想为”等现象。要加大效能评估和监督考核力度,充分运用网上监督系统,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办事群众可以现场或在线评价。要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五)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简化优化公共服务的具体内容、政策措施和实际效果,为深入推进简化优化公共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发动社区积极宣传简化优化公共服务的新举措、新办法,让群众充分了解政策,熟悉办事程序和规定,努力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要将群众反映的公共服务“堵点”、“痛点”、“难点”作为改进工作、优化服务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及时了解群众需求。
四、工作内容
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各清理规范科室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等规定,对本科室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梳理后分类整理,认真填写《郑州市金水区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总表》(见附件1表一、表二)和分项表(见附件2)。其中对已列入金水区行政权责清单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理规范科室应当再次审查原行政权责分项表的内容,并完善办事流程图和服务承诺。经再次审查,原行政权责分项表内容不需要调整且办事流程图(服务承诺)等填写内容齐全的,不需重新填写行政权责分项表。原行政权责分项表内容需调整的或者办事流程图(服务承诺)等内容需要补充完善的,行政权责分项表应当重新填写,调整部分和补充完善部分应着重标明。经整理后,上交区政务服务改革管理办公室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