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局属各单位:
按照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安排,2017年上半年机关事业单位医务鉴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一)因病丧失工作(劳动)能力,申请因病提前退休(退职)医务鉴定的人员;
(二)因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申请享受护理费的离退休人员。
二、收费标准
(一)病退鉴定:每人200元。
(二)护理鉴定:退休300元、离休400元。
三、体检时间及要求
集中体检时间:4月中下旬,市医务鉴定委员会将组织体检,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须携带被检人员正式有效身份证及辅助检查费用。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病退鉴定。
1.申请因病提前退休(职)鉴定的人员,需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期满或终结后确诊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
2.申请因病提前退休(职)鉴定的人员,原则上应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
3.申请人认真填写《医务鉴定表》一式四份,近期同底一寸照片4张;
4.申报人应写出书面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以往的住院病历、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以及其他检查结果(病历复印件必须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6.在本单位范围内,对申报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二)护理费鉴定。
1.个人或委托亲属提出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
2.填写《郑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发放护理费鉴定表》一式四份;
3.生活不能自理的应符合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均需依赖他人帮助的五个条件;
4.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原始病历或检查结果),离休人员申报时需携带离休证及离休证复印件(病历复印件必须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5.在本单位范围内,对申请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材料上报时间
2017年3月31日前将材料上交至教体局人事科302室,上报时携带医院原始病历和诊断证明、公示材料、申报人书面申请、鉴定费、申请人有效电话、准确详细家庭住址;离休人员须提交离休证及复印件。
金水区教体局
2017年3月15日
(联系人:李杉,电话:6011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