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389/2017-00143
  • 金水区教育体育局
  • 幼儿园,设立
  • 2017-04-11
  • 2017-04-21
  • 决定
  • 金(教体)准字〔2017〕第10号
关于同意设立郑州市金水区兰诗幼儿园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公民杜素蓉:

你提交的《关于申请设立郑州市金水区兰诗幼儿园的请示》,本机关已于2017年4月5日受理。经对办学申报材料的审查及评审组依法评审,认为你申请设立的郑州市金水区兰诗幼儿园,办学条件基本达到了设置标准。

经评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决定准予你举办郑州市金水区兰诗幼儿园,实施学前教育,办学地点在东明路5号金苑小区家属院内,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户外场地45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4个班。幼儿园法定代表人杜素蓉,幼儿园实行园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

请你于2017年4月13日持本决定,到金水区政务服务中心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希望你加强幼儿园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把游戏作为幼儿活动基本形式,对幼儿实施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稳步推进幼儿园健康发展。

 

                             郑州市金水区教体局

                              2017年4月11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