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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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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5-16
  • 2017-05-16
关于印发《兴达路街道办事处环境污染防治 攻坚战宣传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兴达路街道办事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辖区各单位:

    现将《兴达路街道办事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兴达路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兴达路街道办事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民参与、人人行动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凝聚全市之力投身郑州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着眼提升公众环境意识,进一步强化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坚定意识,服务和支撑省会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以“打造碧水蓝天,建设美丽郑州”为主题,紧紧围绕环保法律法规、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重点、难点、热点等工作动态,坚持正面宣传和监督报道相结合,开展多途径、多形式的舆论引导,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推进全办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顺利开展。

    二、广泛开展社会宣传

    (一)开展环保标语“五进”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墙体、条幅、喷绘、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宣传生态文明理念、环保法规、绿色生产生活常识等内容,大力开展环保标语进学校、村庄、机关、工地、企业“五进”宣传活动。

    1、进村庄。在村庄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栏1个,每个村庄悬挂标语条幅3-5条,且有专人定期负责维护、更新。

    2、进学校。在全办所有学校、幼儿园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每所学校(幼儿园)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环保标语宣传栏(牌)2块、板报1块,每月上环保课不低于1次。

    3、进机关。在全办各机关、事业单位利用显示屏、条幅等开展环保标语宣传,每个单位数量不少于1条。

    4、进工地。在全办各建筑工地利用显示屏、条幅等开展环保标语宣传,每个工地数量不少于1条。

    5、进企业。在企业厂区的醒目位置设置环保宣传栏1个,悬挂标语条幅不少于2条。

    (二)开展户外流动广告宣传。利用建筑拆迁工地围挡、主要交通干道合适位置等开展环保标语宣传。

    (三)开展重大环保纪念日宣传活动。利用“世界环境日”、“国际保护臭氧层日”、“地球日”、“世界水日”等环保纪念日,通过社会活动、网络等载体大力开展宣传,普及和推广环保科普宣传,增强公众环境意识。

    三、加强网络宣传

    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载体开展宣传。通过及时有效的宣传、引导,畅通政府与公众沟通渠道,最大限度赢得群众对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努力营造全民防污、人人行动的浓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攻坚宣传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本村、本单位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工作;着眼深化、细化、常态化,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方案,并根据不同阶段和形势任务,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二)务求实效。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环境污染防治中心工作,着眼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策划主题突出、形式新颖的报道和社会宣传活动。

    (三)加强督导。安排专人负责,每周三下午 6时前将本部门的周宣传情况报办事处环保所,其中市级以上媒体报道情况(含报道时间、媒体、标题)、户外广告宣传情况(数量、位置、大小)等需附清单。

 

 

兴达路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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