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389/2019-00014
  • 金水区教育体育局
  • 行政许可
  • 2019-01-15
  • 2019-01-22
  • 决定
  • 金(教体)准字〔2019〕第5号
关于同意设立郑州市金水区品漾幼儿园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公民徐富军、公民张晓可:

你们提交的《关于申请设立郑州市金水区品漾幼儿园的请示》,本机关已于2019年1月8日受理。经对办学申报材料的审查及评审组依法评审,认为你单位申请设立的郑州市金水区品漾幼儿园,办学条件基本达到了设置标准。

经评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决定准予你们举办郑州市金水区品漾幼儿园,实施学前教育,办学地点在宏康路66号和昌悦澜北苑13号楼,占地面积2711平方米,建筑面积1582.41平方米,户外场地1128.59平方米,办学规模为7个班,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徐富军,幼儿园实行园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

请你们于2019年1月17日持本决定,到金水区政务服务中心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希望你们加强幼儿园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按照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把游戏作为幼儿活动基本形式,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稳步推进幼儿园健康发展。  

 

                              2019年1月15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