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389/2019-00104
  • 金水区教育体育局
  • 其他
  • 2019-06-27
  • 2019-07-08
  • 决定
  • 金(教体)准字〔2019〕第19号
关于同意设立郑州市金水区汉孚语文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公民王威、李珊珊:

      你们提交的《关于申请设立郑州市金水区汉孚语文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本机关已于2019年6月25日受理。经对办学申报材料的审查及评审组依法评审,认为你们申请设立的郑州市金水区汉孚语文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学条件基本达到了设置标准。

经评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决定准予你们举办郑州市金水区汉孚语文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实施非学历语文培训,办学地点在郑州市金水区沙口路1号汉飞金沙国际小区20号楼2层,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5个班,每班20人,全校满员100人。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王威,实行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请你们于2019年7月3日持本决定,到金水区政务服务中心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希望你们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2019年6月27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