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8685970/2021-00032
  • 金水区科学技术局
  • 通知公告
  • 2021-09-28
  • 2021-09-28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金水区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金水区

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2021年度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征集公告》《中共金水区委办公室 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水区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金办〔2021〕3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金水区2021年度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各类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在金水区开展的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单位为金水区行政区域内注册企业。

二、重点领域

信息安全、人工智能、共享生态科技、文化创意、5G、生物医药、医疗服务、软件开发、教育信息化、物联网、服务外包、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符合郑州国家中心城市、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需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类别及条件

一)高端创业团队项目

1.团队带头人应达到河南省或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的A类或B类,能够全程指导项目实施。

2.团队其他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与依托企业签订连续3年以上工作协议并实际参与项目实施,每年4个月以上实际在金水区工作。

3.团队成员结构合理、稳定,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长期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

4.团队拥有与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技术成果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5.申报项目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符合我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创新性强,能够引领支撑我相关产业关键技术实现突破。

6.申报项目投资规模合理,自筹资金到位,执行期不超过3年。

7.高端创业团队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应在3年以下(2018年6月1日后注册);企业实际到位资本中,团队核心成员总货币出资不少于所申请的财政资助资金,总体股权不低于总投资的35%。企业具备保障项目实施的技术装备和生产条件。

(二)创业领军团队项目

1.团队带头人须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5年以上海内外大型企事业单位任职经历,每年6个月以上实际在金水区工作。

2.团队其他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与企业签订连续3年以上工作协议且涵盖项目执行期,全程实际参与项目实施。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稳定的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

3.团队拥有与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申报项目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符合我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对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5.申报项目投资规模合理,自筹资金到位,执行期不超过2年。

6.创业领军团队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应在3年以下(2018年6月1日后注册);企业实际到位资本中,团队核心成员总货币出资不少于所申请的财政资助资金,总体股权不低于总投资的35%;企业具备保障项目实施的技术装备和生产条件。

(三)创新领军团队项目

1.团队带头人须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5年以上海内外大型企事业单位任职经历,每年6个月以上实际在金水区工作。

2.团队其他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核心成员与依托企业签订连续3年以上工作协议且涵盖项目执行期,并全程实际参与项目实施。团队拥有与申报项目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申报项目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符合我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申报项目投资规模合理,自筹资金不少于所申请的财政资助资金,执行期不超过2年。

4.引进创新领军团队的企业成立时间应在3年以上(2018年5月31日前注册),拥有相关领域的省级(含)以上研发平台或经市级(含)以上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经营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上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配套支持措施完善,为团队从事项目配足科研资金,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各类要素。研发管理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

(四)申报主体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金水区行政范围内注册并依法经营的企业;

2.三年内无不良征信记录;

3.中外合资企业,中方应绝对控股。

(五)其他要求:

1.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实际控制人相同的企业视为同一家依托企业,同一法人创办的企业视为同一申报主体;

2.涉密项目不得申报;

3.申报单位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且仍在惩戒执行期内,或有郑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的信用“黑名单”记录的企业不得申报;

4.申报创新领军团队项目,申报单位上年度无研发投入的(规上企业未完成上年度研发统计的)企业不得申报;

5.已获得“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资金支持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企业不得申报;

6.已承担市级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郑洛新国家自创区创新引领型产业集群专项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可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创新创业团队资助项目申报书(附件1);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

(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2.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人才引进协议或合同、全职引进人员证明、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以及获奖证书等其他反映人才能力、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市级以上研发资质证明、科技成果(新产品)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

4.企业营业执照、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具有防伪二维码)或验资报告(2020年1月1日后注册企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5.企业实际到位资本需提供企业实际到位资本证明创新领军团队项目需提供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证明材料(如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6.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

附件1至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合并装订,A4纸双面打印,胶装,白色封皮,标注目录,在书脊上标注人才团队姓名、申报类别、单位名称,一式份。PDF格式电子材料一份,命名规则:申报人(带头人)+项目类别+申报书,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

(四)计划任务书(附件4)。A4纸双面打印,胶装,白色封皮,单独装订,一式份。PDF格式电子材料一份,命名规则:申报人(带头人)+项目类别+任务书,与纸质材料一致。

、申报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截2021年1010日前企业须将申报材料提交至金水区科技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昕泽    联系电话:61297611

联系人:杨万溪   联系电话:63526270

 

申报材料受理地点:东风路16号金水区政府综合楼304房间

工作邮箱:562515421@qq.com

 

 

 

 

附件:1.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申报书

2.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

3.科技计划项目承担(申报)单位主动公示型

信用承诺书

4.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任务书

 

金水区科技局

2021年927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