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389/2022-00012
  • 金水区教育局
  • 暑假,工作安排
  • 2022-06-13
  • 2022-06-17
  • 通知
  • 金教〔2022〕48号
关于2021—2022学年下学期结束和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辖区各有关事业、民办学校: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2022学年下学期结束和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郑教基〔2022〕3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1—2022学年下学期结束和暑假工作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假期时间安排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时间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假于2022年6月25日始,8月24日止,8月25日开学。

(二)幼儿园时间安排。幼儿园在不影响幼儿家长工作的前提下,可妥善安排暑假期间教职工的休息时间。

二、认真做好本学期结束前的各项工作

(一)开展好学生综合性学习成果展评活动。各校按照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的要求,开展好学生综合性学习成果展评活动。指导学生梳理、回顾一学期来的学习成果,在分享成长收获的过程中,认识自我、相互激励、明确目标。设计并开展综合性、项目式、研究性、情境化的展评活动,以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为关注点,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状况。

(二)组织好期末学生学业评价工作。一是组织好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工作。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三至六年级和初中七、八年级由学校自行组织学业水平测试,测试结果要以等级呈现,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二是组织开展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校要站在全面育人的高度,采取多元参与、多样实施的评价方式,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习意志品质、学习习惯和学业水平。坚持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依据学生过程性学习成果展示、综合性学习成果展评表现等,综合评价学生全面发展水平,提升评价结果的激励作用,发挥评价育人导向功能。

(三)做好中小学生学业质量分析工作。各校要指导学科教研组和任课教师对期末学业水平测试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挖掘数据反映出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明确教与学改进的方向;组织开展学校、教研组两个层面的学业质量分析研讨活动,在交流研讨中凝聚教研智慧、聚焦共性问题、制定改进策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升。2021-2022学年学业质量分析报告电子稿于7月1日前上传至金教FTP://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上交/“2021-2022学年中小学学业质量分析报告”文件夹内。

三、科学合理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各项活动

(一)认真组织学习2022年版学科课程标准。各校在组织好各学科教师线上学习教育部、省、市进行的新课程标准解读同时,围绕其突出变化和落实新课程标准中的重难点问题,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研讨交流活动,引导一线教师深入学习,认真梳理新变化,积极探索新课堂,落实核心素养导向的课程育人理念。

(二)积极开展作业设计案例征集活动。各校要落实以“双减”为重点,开展以校为本的作业设计培训研讨活动,提升教师的作业设计能力,积极参与优秀作业设计案例征集,以作业设计为抓手提升学科教师把握课标、教材、学情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学科课程的实施质量(该活动以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通知为准)。

(三)全面推进课程品质提升项目。以暑假为契机,“全面推进学校课程品质提升项目”和“深入推进学校课程品质提升项目”将有针对性地开展通识培训和专项培训,具体实施由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统筹安排。各校要按照项目的推进安排,组织好相关培训和交流研讨,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四)加强书法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关于“书法在三至六年级语文中每周安排1课时”要求和《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关于在中小学校加强书法教育信息化教学工作的通知》关于“一至九年级每周至少安排1课时的书法课,其中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周要安排1个课时的毛笔书法课”要求,为实现信息技术与书法课堂教学的高度融合,共享优质书法教育教学资源,提高学生学习书法的主动性、积极性和书法课堂教学的质量,各校要利用假期时间做好相关教学软件的使用培训和教学资源的建设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各校要进一步完善家校联系制度,对学生在家情况进行定期联系和反馈。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教育和指导家长切实履行好暑假期间监管责任,争取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各项工作。暑假期间,要通过“云”家访和线上的方式了解学生暑假学习、生活情况,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及时给予指导。

(六)严格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各校要严格执行《河

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和市教育局、区教育局关于落实“双减”的各项要求,有效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要科学合理布置作业,统筹作业总量,创新作业类型,合理安排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指导学生实践锻炼。在放假前和暑假过程中,要以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进行再提醒、再教育、再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履行“一告知、两承诺、双签字”责任,自觉抵制和拒绝参加违规校外培训;要继续坚持告知承诺制度,在假期前及开学后分别组织教师签订“告知承诺书”,坚决杜绝在职教师参与或变相参与校外有偿补课行为。

(七)积极开展德育工作。一是要教育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做好学生假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等管理工作,远离网吧、游戏厅,不参加非法组织,引导学生合理作息,加强体育锻炼。二是要求学生每天收听(看)新闻,关心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三是要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和爱民助民活动,参与力所能及的社会和家务劳动。暑假期间,各校要加强同社区联系,学生会、团组织及其他学生社团要积极和社区配合,开展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爱民助民活动。

(八)结合实际做好暑期托管服务。各校要充分盘点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开展家长访谈、教师座谈等调研,进一步完善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方案,通过多渠道对接周边社会资源、尝试引进第三方服务、招募志愿者等形式,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提升学生实践能力。暑期托管有关要求根据市教育局安排另行通知。

四、加快推进办学水平和质量提升

(一)规范办学行为。辖区各初中要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以区域内就近入学的全体学生为教育对象,树立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学生成长观,不挑生源、不唯分数,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假期期间,针对中招数据进行认真分析,优化学校课程建设、课堂教学、评价育人等各项工作,持续关注每个学生个性发展,着力满足每个学生成长需求。

(二)做好新学期的教学准备。各校要指导各学科任课教师在准确把握新课标学科课程性质、课程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学业质量和课程实施要求的基础上,深入研读教材和教师教学用书,开展线上集体备课和教研,编制课程纲要,进行单元教学设计,确保新学期课堂教学的有序推进。每位任课教师新学期开学前完成课程纲要分享课设计、至少1-2单元教学进度的教学设计。

(三)做好开学前具体工作。一是倡导假期读一本好书活动。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推荐的方式,倡导全体教师读书。开学后,各校要及时通过读书会、读书沙龙等形式,组织教师开展读书分享活动。全区学校45岁以下的学校领导,在学校分享的同时,还要报送一篇读书心得体会,于2022年9月1日前将心得体会电子稿上传至金教FTP://教育科/上交/“学校领导暑假读书心得”文件夹内。二是做好下学年工作计划。新学年的工作计划要努力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得力,便于操作。各校要于2022年9月1日前将新学年工作计划的纸质稿分别报至区教育局办公室403室和教育科311室。

(四)加快推进投用小学及幼儿园建设。暑期在建项目工期短、任务重,各项目学校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增强责任感,与局发规科密切配合,按照区住建部门的监管要求,把好材料进场关、现场监督关、项目验收关,更要在项目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项目,向广大师生员工交上“满意工程”,保障新学期开学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一)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各校在放假前,要对学生

进行一次安全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学生遵纪守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和心理健康等方面自我保护意识。尤其要加强对防溺水、防火、防盗、防骗、预防中暑等知识的教育和有关技能的培训,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

(二)做好防溺水专题教育工作。各校要突出对预防学生溺亡的教育与提醒,要将市教育局“五书一信”发送至每一位学生家长(监护人)手中并做好回执保管工作,暑假前要集中召开一次防溺水主题安全班会活动。暑假期间,要定期提醒学生家长(监护人),做到“三个必须”:每日11时至12时、17时至18时必须提醒;其他地方发生溺亡事件时必须提醒;当日气温达到或超过35℃时必须提醒,督促家长要履行监护职责,暑期中如发生此类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并附发生事故学生家长签字的承诺书及“一封信”回执。

(三)将安全教育延伸到家庭,拓展到校外。各校在暑假期间,要采取部署假期安全作业、开展安全提醒、走访学生家庭等方式,把安全教育从课堂转移到家庭,从校园拓展到校外,进一步巩固安全教育的成果,使广大学生假期不忘安全,确保假期安康。

(四)对学校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各校要按照区教育局有关要求和规定,对校舍及财产的安全情况和校园安全技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对微机室、实验室、办公室、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查水、查电、查燃气、查防盗措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对校舍进行排查加固,确保师生和校舍安全。

(五)加强暑期防汛和各类值班执勤工作。各单位要制定防汛应急预案,提前准备防汛物资,做好防汛应急工作;要认真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制定假期值班表,实行校领导带班制度,并于2022年6月25日前将《金水区 2022年暑假值班带班表》(校长签字、盖章)纸质稿报至指定科室。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报至区教育局办公室403室,辖区各有关企事业中小学、幼儿园报至教育科311室,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报至行政审批服务科305室。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理,并在20分钟内向区教育局(电话:55185269)、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口头报告,40分钟内报送紧急信息书面材料,不得延误。各单位要对值班电话进行检修,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值班电话不准设在门卫处,并安排执勤人员对学校进行24小时安全巡逻,使学校安全工作始终处于不失控状态。

各学校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妥善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区教育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动态调整暑假工作。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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