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中队:
《金水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报区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3月18日
金水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理水平,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全面依法履行监管执法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围绕我区实现“创新智城、品质金水”的发展思路,以实现“一杜绝、三下降”为目标,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严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各安监中队负责对辖区一般检查单位(46家)和重点检查单位(302家)的监督检查,危化科负责辖区无仓储危险化学品单位(62家)的监督检查。对一般检查单位和无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进行,抽查比例不低于30%,对重点检查单位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全年执法检查做到“双100%”,即:检查任务完成率100%,对承办违法案件查处率100%。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实现监督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贯彻落实,促进全区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走向法治轨道。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目前金水区应急管理局编制人数为83人,行政执法人员71人,非行政执法人员12人。
2022年法定工作日为250天,总法定工作日17750个,监督检查工作日为2327个,其他执法工作日为7442个,非执法工作日为7731个。
四、工作安排
(一)职责分工
安监一中队负责区域:丰庆路街道办事处
安监二中队负责区域:国基路街道办事处
安监三中队负责区域:杨金路街道办事处、兴达路街道办事处
安监四中队负责区域:文化路街道办事处、北林路街道办事处
安监五中队负责区域: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
安监六中队负责区域:南阳路街道办事处、大石桥街道办事处
安监七中队负责区域:丰产路街道办事处
安监八中队负责区域:人民路街道办事处、凤凰台街道办事处
安监九中队负责区域:未来路街道办事处、花园路街道办事处
安监十中队负责区域:经八路街道办事处、杜岭街道办事处
(二)执法检查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内容,并结合辖区实际,制作现场检查记录,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4.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经营、储存和使用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情况,落实应急管理部和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安排的情况;
19.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开展情况;
2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检查形式以采取现场询问、查阅相关管理资料、直接检查等方式,对企业进行检查后,及时向企业管理层通报检查情况,针对检查发现有关安全管理问题,督促企业积极整改;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依法作出处理。
(三)重点检查企业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
2.涉爆粉尘企业;
3.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企业;
4.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5.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黑名单”的企业;
6.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
7.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企业;
8.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企业。
按照重点检查企业全覆盖的要求,对列入重点检查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及工贸企业的监督检查,增加执法力量,适时邀请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参与监督检查工作,并建立相应的隐患台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将安全监督检查纳入全局工作目标,负责监督管理的科室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分管领导批准立案后,移交执法机构处理。各监察中队应依据执法工作计划,分级分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规范执法,强化措施。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公正、廉洁、文明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使用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建立并完善执法监督档案等资料,做到客观、全面、真实。
(三)专家助力,强化执法。以隐患排查治理为突破口,聘请专家参与执法检查,对全区危险化学品、轻工等行业领域规模以上重点企业进行隐患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由专家提出专业性整改指导意见,安监中队下达执法指令,企业严格按照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落实。
(四)转变作风,注重实效。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意识,为企业发展创造安全环境。在监督检查活动中做到“谁执法谁普法”,通过公正执法、人性化执法、说理式执法,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各业务科室(安监中队)在对同一检查对象执法检查时,要注重沟通、协调,能同一时间检查的尽量合并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附件1: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方法
附件2:金水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
附件3:金水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一般检查单位名录库
附件1:
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方法
目前金水区应急管理局编制人数为83人,行政执法人员71人,非行政执法人员12人。
一、总法定工作日(17750个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365-52×2-11=250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71=17750个工作日;
其中:2022年全年总天数365天;
双休日:52周×2天/周=104天;
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7442个工作日)
根据2022年全局工作谋划,参考2021年工作实际,按以下10项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安排如下:
(1)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300个工作日;
(2)开展应急管理综合监管,安排3500个工作日;
(3)实施行政许可,安排500个工作日
(4)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排1125个工作日
说明:45×5×5=1125 参照2021年的事故调查处理情况,5起事故调查,每起事故调查平均用时45天,每次抽调5人;
(5)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安排360个工作日
说明:12×10×3×1=360 每中队每月处理1起举报每次需3人参加,每个举报案件处理时间1天;
(6)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安排360个工作日。
说明:12×10×3=360 每中队每月1次,每次平均3人;
(7)制作执法案卷,安排765个工作日。
说明:参照近三年办案数量,每年平均办理85个案件,办结每起案卷需3工作日,每起案卷需3人参与;
(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排264个工作日。
说明:71×4×1=284全年组织宣传教育活动 4次,每次1天;
(9)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安排50个工作日;
(10)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督查、交叉互查等工作任务,安排200个工作日。
300+3500+500+1125+360+360+765+284+50+200=7442
三、非执法工作日(7731个工作日)
(1)机关和行政服务中心值班,安排250个工作日
说明:机关全年值班,每次1人;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安排5942个工作日
说明:71×1×52 + 71×4×2 + 71×2×1 + 71×52×0.5 = 5942 ,学习每周1天,培训每年2次 每次4天,考核每年2次 每次1天,会议每周1次 每次半天;
(3)参加党群活动,安排426个工作日
说明:71×12×0.5=426 每月1次 每次半天;
(4)病假、事假,安排213个工作日
说明:71×3=213 每人全年按照3天计算;
(5)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陪护假,按实际计算需安排900个工作日
合计:250+5942+426+213+900=7731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5627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7500-7442-7731=232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