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3725734/2022-00184
  • 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
  • 2022-12-13
  • 2022-12-14
  • 通告
  • 金市监〔2022〕258号
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六十七期)

河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登封市意蜂经营店销售的“蜂王浆冻干粉”(委托生产企业名称:河南新德府蜂业有限公司)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登封市意蜂经营店销售的“蜂王浆冻干粉”(商标:新德府、规格型号:50g(2g*25袋)/盒、生产日期:2022-08-20、质量等级:二级品、委托方:河南新德府蜂业有限公司、抽样单编号:SC22360000382670553)经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抽样检验,10-羟基-2-癸烯酸项目不符合GB/T21532-2008《蜂王浆冻干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该抽检产品外包装显示委托方为河南新德府蜂业有限公司,地址为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号璞丽A座2406号,2022年11月8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到该公司注册地址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不在注册地经营,无法找到该公司。

经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当事人涉嫌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对河南新德府蜂业有限公司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号璞丽A座2406号)进行实地核查,检查中发现,该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我局通过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2022年9月30日,我局在调查其他案件时已将该单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致使该案件暂时无法调查。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已对该案件中止调查,等我局找到当事人后重新对该案件依法调查处理。

2022年12月13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