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郑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区7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郑州市金水区安吉儿幼儿园使用的“碗”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安吉儿幼儿园使用的“碗”(抽样日期:2022-09-16,抽样编号:DC22410100463838377),经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风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安吉儿幼儿园送达《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当事人对抽检结果无异议。
经立案调查,郑州市金水区安吉儿幼儿园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通则》第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次为该园第一次餐饮具抽检不合格,裁量等级认定为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给予郑州市金水区安吉儿幼儿园警告的行政处罚(金市监处罚〔2022〕12045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2022年10月8日当事人提交了整改报告,该店高度重视,对于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测不合格进行了深刻反思,并认真研究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流程,决定采取改良洗涤剂配比浓度、延长餐饮具的冲洗时间之后用消毒柜进行消毒等措施,杜绝此问题再次发生。
二、郑州市金水区方松华烧烤店制售的“水煮花生米”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方松华烧烤店制售的“水煮花生米”(抽样日期:2022-09-12,抽样编号:DC22410100463541883),经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B₁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风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方松华烧烤店送达《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
被抽样单位郑州市金水区方松华烧烤店于2022年10月12日向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申请复检。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0月13日依法依规受理。2022年12月6日因复检申请人逾期未缴纳复检费用,视为放弃复检,经电话联系确认,被抽样单位郑州市金水区方松华烧烤店不再复检。
经立案调查,当事人制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水煮花生米是从郑州市金水区万盛粮油调料商行购进的,共购进2公斤,销售2公斤,剩余0斤。2022年9月30日我局对该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立即停止经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郑州市金水区方松华烧烤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7.3.2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郑州市金水区方松华烧烤店以下行政处罚:警告(金市监处罚〔2022〕12036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2022年10月8日当事人提交了整改报告,该店高度重视,对于此次抽检不合格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已经更换了供货商并保证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依法索证索票,加大进货查验力度,尽量杜绝此问题再次发生。
三、郑州市金水区杨菊儿蔬菜商行销售的“韭菜”抽检不合格
郑州市金水区杨菊儿蔬菜商行销售的“韭菜”(抽样日期:2022-09-16,抽样编号:NCP22410100464138343),经河南聚谷检测研究有限公司抽样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林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杨菊儿蔬菜商行送达《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
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多次与该店负责联系,均无人接听,到达该店注册地时发现该店已转让,无法取得联系,我局随后对该店《营业执照》列入警示系统,以上情况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申请中止调查。
郑州市金水区杨菊儿蔬菜商行如注销、变更《营业执照》时,我局将依法对其抽检不合格的情况进行处理后,再给其变更或注销。
四、郑州市金水区凯智思德幼儿园采购的“韭菜”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凯智思德幼儿园采购的“韭菜”(抽样日期:2022-09-05,抽样编号:NCP22410100463836822),经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台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凯智思德幼儿园送达《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当事人对抽检结果无异议。
经立案调查,郑州市金水区凯智思德幼儿园使用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金市监处罚〔2022〕15044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在接到不合格通知并确认不合格信息后,及时查找原因,立即做出以下整改措施:1、强化第一责任人店长的负责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的管理和监督。2、进行自查自纠,检查园区内所有食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3、加强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实行食品安全员和当班领导两级检查。4、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2022年10月12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进行检查,该店已整改到位。
五、郑州市金水区德励幼儿园采购的“芹菜”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德励幼儿园采购的“芹菜”(抽样日期:2022-09-08,抽样编号:NCP22410100463837347),经河南国德标检测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合格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阳新村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德励幼儿园送达《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当事人对抽检结果无异议。
经立案调查,郑州市金水区德励幼儿园 2022 年9月8日购进的“芹菜”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涉案芹菜共购进10斤,花费24.5元,当天已被抽检公司全部购买当作抽检样品。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积极主动配合执法人员调查,交代违法事实,主动召回,目前未发现造成危害后果。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郑州市金水区德励幼儿园免于处罚(金市监处罚〔2022〕02038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有可能是种植环节的原因。该幼儿园已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以后严格按照规定查验供货商的资质和产品检验报告,并做好纸质版的留存归档,同时优化自己的供应商,挑选优质供货商,保证自己所售食品安全。
六、郑州市金水区天伦锦城幼儿园使用的“盆”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天伦锦城幼儿园使用的“盆”(抽样日期:2022-09-15,抽样编号:DC22410100463838186),经河南国德标检测有限公司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风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天伦锦城幼儿园送达《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当事人对抽检结果无异议。
经调查,该单位于2022年09月15日使用的餐饮具(盆),经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测,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 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于 2022 年10月1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对该单位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该单位警告(处罚决定书编号:12082)。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由于当事人消毒后,又使用洗碗毛巾重复擦洗导致出现本次抽检不合格。拿到抽检报告后,当事人决心严格执行消毒流程,调整清水更换频率,确保餐具彻底清洗。
七、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幼儿园使用的“勺子”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幼儿园使用的“勺子”(抽样日期:2022-09-15,抽样编号:DC22410100463838239),经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合格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风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幼儿园送达《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当事人对抽检结果无异议。
经调查,该幼儿园于2022年9月27日的餐具(勺子),经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测,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 2022年9月3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对该幼儿园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编号:12081),给予该单位警告。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决定给予其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幼儿园在案件调查中积极配合,对检查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