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
郑州东韩实业公司:
你单位职工靳克学,身份证号码:410***********5432,于2013年10月18日在屋顶施工过程中坠落导致头部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014年9月12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豫(郑)工伤认定【2014】0230026号《郑州市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靳克学为工伤。
由于你单位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也未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该职工支付费用,经《郑州市金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金劳人仲裁字[2015]225号,判令你单位支付靳克学家属医疗费99729.39元,丧葬补助金20740.02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91300元。后因你单位未按生效判决书内容履行,又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出具(2017)豫0105执恢155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故靳克学家属娄小翠、王桂梅、靳小峰、靳霞、靳倩倩向我中心申请先行支付。根据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21)豫0105行初336号;《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22)豫01行终295号。判令我中心向靳克学家属娄小翠、王桂梅、靳小峰、靳霞、靳倩倩进行先行支付。
截至目前,我中心现已依法先行支付靳克学工伤保险待遇合计人民币491300元。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三条以及《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要求你单位自收到本追偿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将我中心先行支付王建华的工伤保险待遇共计491300元划入指定账户(账户:4118999910100030878800005,户名: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开户行:交行百花路支行)。如未按期偿还,我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届时相应的逾期利息损失及追偿费用应由你单位承担。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金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你单位无法联系到相关工作人员,我中心现依法公告送达,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郑州市金水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