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许可证持有人证件过期且没有提出延续申请,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对郑州弘信化工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豫郑金危化经字[2021]00011号)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