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辖区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和学生文具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安徽省江淮质量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进行了抽检。电动自行车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学生文具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郑州丹尼斯有限公司花园分店销售的标称温州市爱好笔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个批次的多图形软尺,外观质量不合格,其中尺面未标注单位。
2.河南大张实业有限公司正弘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运营商是上海昱鸿文具有限公司、新郑市乐学文具厂生产的1个批次的致炫优品学生标准套尺,外观质量不合格,其中线纹有明显杂点,尺边有毛边。
3.郑州市金水区润发电动车商行销售的标称天津市雅森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个批次的电动自行车,车速限值不合格,其中检查试验样车是否存在解除速度限制的按钮等装置不符合要求。
二、处置措施
针对本次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