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将河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核查处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河南爽口客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猫山王榴莲饼”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河南爽口客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猫山王榴莲饼”(抽样单编号:SBJ24410000462131894,抽样日期:2024-2-28),经鹤壁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中心抽样检验,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丰庆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 河南爽口客食品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未提出异议,未申请复检。
经查,河南爽口客食品有限公司提供《代工合同解除协议》,执法人员向漯河市郾城区市场监管局协查合同真实性及生产单位漯河市康丰食品有限公司与河南爽口客食品有限公司是否存有效代工合同,漯河市郾城区市场监管局回函称《代工合同解除协议》真实完整,《关于误用河南爽口客食品有限公司包材的声明》是生产厂家漯河市康丰食品有限公司出具的。故,本局认定河南爽口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事实不成立,我局决定对河南爽口客食品有限公司不予行政处罚(金市监不罚〔2024〕17050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河南爽口客食品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排查问题原因积极进行整改落实,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严把质量关。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