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英卓:
河南裕鸿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向我局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一事:
经核查,企业注销登记申请材料中《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非全体投资人签字,不符合法定形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书和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应由全体投资人签字。
由于该注销不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将撤销河南裕鸿照明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05月22日核准的注销登记。请你于2025年3月18日前至我局办理一般注销登记。
如对本次告知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6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六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告知。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