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金水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确保材料完整、合规,依据《郑州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郑科规〔2024〕6号)及郑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郑州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制定本清单。
一、办学资质类
(一)基础证照
1.有效期内的《河南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审核同意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二)举办者资质
1.企业举办者:营业执照、“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失信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无犯罪证明及征信报告。
2.自然人举办者:身份证、无犯罪证明及征信报告。
3.联合举办者:联合办学协议、各方资质证明及信用记录。
(三)机构信息
《金水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基本信息表》(附件1)。
二、场所与设施类
(一)场所证明
1.自有场所:房产证复印件。
2.租赁场所:产权证明及租期≥2年的租赁合同复印件。(现有合同租赁不足1年的请续签新合同)
(二)安全鉴定文件
1.消防安全评估鉴定报告(由注册消防工程师出具)。
2.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符合《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
3.环境监测报告(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
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区住建部门出具)。
(三)设施设备清单
1.教学设施设备清单(附件2):包括教学设备、实验器材等,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消防设施设备清单(附件3):防烟面具、灭火器、应急手电等。
3.监控设施设备清单(附件4):监控摄像头、视频显示端、存贮单元等。
三、从业人员类
从业人员信息表(附件5)。
(一)教研、教学人员
教师资格证明:
1.专职教师: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或职业能力证明。
2.外籍教师:《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居留证件。
3.教研、教学人员无犯罪证明。
4.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复印件(含工资发放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
(二)管理人员
1.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无犯罪证明、征信报告及体检报告。
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3人)学历证明及工作履历(履历内工作单位需附劳动合同作为证明)。
3.财务人员(≥2人)会计资格证明(会计、出纳不得兼任)。
(三)安保人员
安保人员(≥1人)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证明、劳务合同及《保安证》(公安部门备案)。
四、课程与培训材料类
(一)课程备案
1.《郑州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备案表》。
2.培训计划与教学大纲(符合国家及省级要求)。
(二)材料审核证明
1.自编教材:编写记录、内部审核记录及科技主管部门备案证明。
2.正式出版物:内部审核记录。
3.自编培训材料编写研发人员资质证明(学历、行业资格、无不良记录)。
(三)教材管理制度
编写研发、内部审核、选用备案等制度文件。
五、资金监管类
(一)收费管理
1.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件(显著位置张贴照片)。
2.《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记录(随机抽取样本)。
(二)资金监管证明
1.预收费托管专用账户收款码。
2.风险保证金缴纳凭证(金额≥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费用总额)。
3.纳税证明及发票样本(近一年记录)。
(三)退费管理
1.退费制度文件。
2.退费记录台账(近一年案例)。
六、安全与制度类
(一)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
2.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及整改报告(近一年)。
3.安全演练记录(消防演练、应急疏散演练等,附现场照片)。
七、培训机构信息公开类
信息公开栏照片(含办学许可证、教师信息、收费标准等)。
信息公开栏必须设置在机构入口处或前台附近的显著位置,并符合《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示的通知》(教监管〔2024〕74号)文件中的设置及内容规范要求。
八、年度总结与财务类
(一)年度总结报告
年度工作总结(含办学情况、招生规模、课程实施等)。
(二)财务审计报告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三)重大事项变更记录
名称、地址、举办者等变更备案材料(如有)。
九、其他材料
(一)党建材料
党组织成立文件及活动记录(如有)。
(二)保险证明
学员人身安全保险凭证复印件(覆盖所有参训学员)。
(三)承诺书
《金水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6)。
十、格式及要求
(一)材料格式:
所有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PDF格式),按顺序装订成册。
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机构公章。
(二)提交要求:
年检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3月17日。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63520193
工作邮箱:jsqpxj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