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3725734/2025-00118
  • 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
  • 2025-04-23
  • 2025-04-25
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35期)

现将金水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批次不合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核查处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郑州市金水区森燕百货零售店销售的“姜”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森燕百货零售店销售抽样单编号XBJ24410105463845445,抽样日期2024-10-29,经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基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森燕百货零售店送达《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及异议

经查,郑州市金水区森燕百货零售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郑州市金水区森燕百货零售店警告的行政处罚(金市监处罚202525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森燕百货零售店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加强店面管理,对送货的商家货物进行建立购进台账加强对供货商的资质要求,做到对供货商索证索票进行登记,对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溯源。

二、郑州市金水区福森便利超市经营的“辣椒”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福森便利超市经营的“辣椒”(抽样单编号:XBJ24410105463845395,抽样日期2024-10-29),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基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福森便利超市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未提出异议,未申请复检。

经查,郑州市金水区福森便利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郑州市金水区福森便利超市警告的行政处罚(金市监处罚202560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福森便利超市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交了整改报告,主动学习《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等法律法规,提高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保证自己在经营过程中做到“舌尖上的安全”,落实食品查验制度,在购进蔬菜前主动查看进货商的营业资质以及该批次蔬菜的检测报告,从购进时就避免出现不合格的蔬菜,更加严格地把控进购的蔬菜质量时索取相关购进票据及供货商信息,并要求其索取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防止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三、 郑州市金水区罗顺昌蔬菜店销售的“葱”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罗顺昌蔬菜店销售“葱”(抽样单编号:XBJ24410105463845561,抽样日期:2024-10-30),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风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告知当事人享有异议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及复检申请

经查, 郑州市金水区罗顺昌蔬菜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项,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郑州市金水区罗顺昌蔬菜店警告的行政处罚(金市监处罚202512001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罗顺昌蔬菜店向我交了整改报告,加强质量控制,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本店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开展食品安全大学习,认真了解食品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四、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采购的“生猪肉”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采购生猪肉”(抽样单编号:XBJ24410105463935466,抽样日期:2024-10-29),郑州国准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丰产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告知当事人享有异议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和异议

经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免于行政处罚(金市监不罚202519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向我局交了整改报告,严格按照商品进销存制度管理,严格按照合格标准采购,继续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并进行进货查验,做到进货可溯源,索证索票。

2025年4月23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