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3725734/2025-00121
  • 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
  • 2025-04-23
  • 2025-04-25
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38期)

现将金水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批次不合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核查处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郑州市金水区方位丽百货商行销售的“姜”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方位丽百货商行销售抽样单编号XBJ24410105463845372,抽样日期2024-10-28,经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方位丽百货商行 送达《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及异议

经查,郑州市金水区方位丽百货商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项的规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郑州市金水区方位丽百货商行免于行政处罚(金市监不罚202524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方位丽百货商行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要求供货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与科学种植水平,针对每一批次到货商品严格做好自检自查,索证索票。

二、郑州市金水区德味饭店采购的“生猪肉”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德味饭店采购“生猪肉”(抽样单编号:XBJ24410105463935502,抽样日期:2024-10-29),郑州国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250号《食品中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台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告知当事人享有异议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及复检申请

经查,郑州市金水区德味饭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项的规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郑州市金水区德味饭店免于行政处罚(金市监不罚20251

执法人员开展源头追溯,已向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案件线索移送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德味饭店向我交了整改报告,吸取教训,在以后的进货中,坚决从源头把控,做好食品安全。每一批次来货要确认票据检验合格报告,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供应商的质量、渠道和证件等严格审查,杜绝此类事件的出现。

三、郑州市金水区金沙堡幼儿园美景美境店销售的“生姜”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金沙堡幼儿园美景美境店销售生姜抽样单编号XBJ24410105463935412,抽样日期2024-10-28,经郑州国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阳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金沙堡幼儿园美景美境店送达《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及异议

经查,郑州市金水区金沙堡幼儿园美景美境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郑州市金水区金沙堡幼儿园美景美境店免于行政处罚(金市监不罚20253

执法人员开展源头追溯,已向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案件线索移送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金沙堡幼儿园美景美境店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在源头采购时,从具备相关资质的渠道进货,严格把控进货品质关进货查验合格证明文件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

四、河南省城乡融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圆椒(甜椒)”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河南省城乡融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圆椒(甜椒)抽样单编号XBJ24410105463935860,抽样日期2024-11-20,经郑州国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林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河南省城乡融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及异议

经查,河南省城乡融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河南省城乡融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免于行政处罚(金市监不罚202521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河南省城乡融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从具备相关资质的渠道进货,严格把控进货品质关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

2025年4月23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