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金水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批次不合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核查处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郑州市金水区可的便利店销售的“大葱”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可的便利店销售的“大葱”(抽样单编号:XBJ24410105463843755,抽样日期2024-09-29),经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兴达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可的便利店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及异议。
经查,郑州市金水区可的便利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案件中止调查。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可的便利店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开展自查,对采购的蔬菜等进行进货查验,索取供货商资质或票据,对抽检不合格大葱开展召回制度。
二、郑州市金水区小慧生鲜蔬菜水果超市销售的“菠菜”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小慧生鲜蔬菜水果超市销售的“菠菜”(抽样单编号:XBJ24410105463843948,抽样日期:2024-10-18),经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兴达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告知当事人享有异议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及复检申请。
经查,郑州市金水区小慧生鲜蔬菜水果超市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案件中止调查。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小慧生鲜蔬菜水果超市向我局交了整改报告,开展自查,对采购的蔬菜等进行进货查验,索取供货商资质或票据,对抽检不合格菠菜开展召回制度。
三、郑州市金水区二勇食品店销售的“辣椒”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二勇食品店销售的“辣椒”(抽样单编号:XBJ24410105463844189,抽样日期2024-10-10),经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兴达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二勇食品店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及异议。
经查,郑州市金水区二勇食品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案件中止调查。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二勇食品店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开展自查,对采购的蔬菜等进行进货查验,索取供货商资质或票据,对抽检不合格辣椒开展召回制度。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