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和《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规定,经研究,金水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拟终止郑州市金水区鸿苑书法培训有限公司办学行为并注销其办学审核同意书,现予以公示。该机构基本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郑州市金水区鸿苑书法培训有限公司
办学审核同意书编号:郑金20230076
法人:于小琴
地址:金水区鸿苑路69号西园区23号楼2层3号房部分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7日。若对该培训机构注销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电话或书面向区文旅体局反映,来电或来信需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