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河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核查处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 河南鲜风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印象汇分公司销售的“原味瓜子”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河南鲜风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印象汇分公司销售的“原味瓜子”(抽样单编号:SBJ25410000602230554ZX,抽样日期2025-01-21),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不符合NY/T 1889-2021《绿色食品 烘炒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台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河南鲜风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印象汇分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未申请复检,河南鲜风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其异议申请,做出异议不认可的异议处理结果。
经查,河南鲜风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印象汇分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因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购进的食品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河南鲜风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印象汇分公司免于行政处罚(金市监不罚〔2025〕42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河南鲜风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印象汇分公司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交了整改报告,第一时间了解到原味瓜子的进货及销售情况,店内启动紧急召回预案,通过张贴召回公告的方式对问题商品进行全面召回报废,在以后的进货中,坚决从源头把控,做好食品安全质量管控。对出现问题的供应商信用记严重警告并停止其供货业务,同时今后在选择其他供应商时,选择食品资质信用良好的优秀企业合作。每批次商品要确认票据检验合格报告,对每批次商品进行核验。更换供应供货渠道,层层把关,认真落实社会主体责任,核对全体供应商的质量、渠道和证件等,审查存档,杜绝此类事件发生。执法人员复查验收合格。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