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郑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批次不合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核查处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郑州市金水区新栋外国语学校使用的“筷子”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新栋外国语学校使用的“筷子”(抽样单编号:DBJ25410100461930170ZX,抽检日期2024-12-23),经郑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抽样检验,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台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新栋外国语学校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未提出异议,未申请复检。
经查,郑州市金水区新栋外国语学校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郑州市金水区新栋外国语学校警告的行政处罚(金市监当罚〔2025〕15001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新栋外国语学校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交了整改报告,加强员工培训:对负责清洗餐具的员工进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严格执行清洗和消毒标准。并通过考核和奖励机制来提高员工的操作水平。 升级清洗用品:更换使用更高效的清洗用品,确保餐具的清洁度和消毒效果。严格执行消毒标准:继续抓好消毒关,确保所有餐具都经过严格清洗消毒。制定详细的清洗消毒时间表,并安排专人监督清洗消毒过程,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标准。强化餐具检查环节:每天及时清洗和消毒餐具,确保每个环节都责任到人,并定期检查清洁情况,增加检查次数,确保每个餐具都经过严格的清洗和检查,避免清洁不彻底的餐具进入使用环节,确保师生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复查验收合格。
二、郑州金水外国语学校使用的“筷子”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金水外国语学校使用的“筷子”(抽样单编号:DBJ25410100461930172ZX,抽检日期2024-12-23),经郑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抽样检验,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丰庆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金水外国语学校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未提出异议及复检申请。
经查,郑州金水外国语学校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郑州金水外国语学校警告的行政处罚(金市监当罚〔2025〕5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金水外国语学校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更换洗涤用品:选择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洗涤剂,并严格控制使用量,避免过量使用导致残留。加强清洗和消毒:增加清水冲洗次数,确保洗洁精冲洗干净;同时,严格落实消毒工作,确保餐具消毒效果符合国家标准。培训清洗消毒人员:组织清洗消毒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对餐具清洗消毒工作的认识和操作技能水平。 完善洗消工作制度:制定完善的餐具清洗消毒工作制度,明确清洗、消毒、存放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餐具清洗消毒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增加清洗浸泡时长:对于筷子等餐具,增加清洗浸泡时长,确保洗涤剂充分溶解并冲洗干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