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郑金注﹝2025﹞14048号
河南泽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经调查,你(单位)存在下列违法事实:不具备金融业务资质的经营主体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相关字样,违反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十六条:(五)“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禁止的其他情形。”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第十六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十九条: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25﹞11号)附件5第26项。《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6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租赁公司名称中应当标明“金融租赁”字样。未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任何组织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金融租赁”字样。《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3号)第三十四条:金融租赁公司开业,应由出资比例最大的发起人作为申请人向拟设地省级派出机构提交申请,由省级派出机构受理、审查并决定。第三十五条:申请人应在收到开业核准文件并领取金融许可证后,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企业登记机关发现已经登记的企业名称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应当依法及时纠正,责令企业变更名称。对不立即变更可能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名称,经企业登记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上级企业登记机关可以纠正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已经登记的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企业名称。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认为已经登记的企业名称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企业登记机关予以纠正。”;《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自收到企业登记机关的纠正决定之日起30日内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企业名称变更前,由企业登记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电子营业执照中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企业名称。企业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完成变更登记后,企业可以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在2025年12月20日前改正违法行为。改正内容和要求如下:前往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变更名称前将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企业名称)。
你(单位)如不服本通知,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金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金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任帅、张琦
电 话:0371-67912315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53号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