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金水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9批次不合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核查处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郑州市金水区乡村信阳味道酒店采购的“辣椒”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乡村信阳味道酒店采购的“辣椒”(抽样单编号:XBJ25410105463831225,抽样日期2025-03-26),经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丰庆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乡村信阳味道酒店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及异议。
经查,郑州市金水区乡村信阳味道酒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我局决定对郑州市金水区乡村信阳味道酒店免于行政处罚(金市监不罚〔2025〕105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乡村信阳味道酒店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强化进货查验义务履行,完善索证索票,加强食品安全意识。
二、郑州市金水区爱润堡幼儿园采购的“大葱”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爱润堡幼儿园采购的“大葱”(抽样单编号:XBJ25410105463831137,抽样日期2025-03-25),经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丰庆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爱润堡幼儿园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及异议。
经查,郑州市金水区爱润堡幼儿园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郑州市金水区爱润堡幼儿园免于行政处罚(金市监不罚〔2025〕127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爱润堡幼儿园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进一步加强选品工作,积极对供货商资质及产品质量等进行更加详细的审查。
三、郑州市虎状元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的“葱”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虎状元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的“葱”(抽样单编号:XBJ25410105463831175,抽样日期2025-03-25),经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丰庆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虎状元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未提出复检及异议。
经查,郑州市虎状元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郑州市虎状元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免于行政处罚(金市监不罚〔2025〕104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市虎状元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加强管理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进货查验履行,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四、郑州市金水区遥遥领鲜便利店销售的“姜”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遥遥领鲜便利店销售的“姜”(抽样单编号:XBJ25410105463831557,抽样日期2025-04-07),经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丰庆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遥遥领鲜便利店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及异议。
经查,郑州市金水区遥遥领鲜便利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因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郑州市金水区遥遥领鲜便利店免于行政处罚(金市监不罚〔2025〕300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遥遥领鲜便利店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对员工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对商品做细化学习流程,供货商出具相关产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或者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方可采购,同时做好购进验收记录。
五、郑州市金水区王盼蔬菜店销售的“葱”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王盼蔬菜店销售的“葱”(抽样单编号:XBJ25410105463834604,抽样日期2025-06-09),经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丰庆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王盼蔬菜店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及异议。
经查,郑州市金水区王盼蔬菜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郑州市金水区王盼蔬菜店警告的行政处罚(金市监处罚〔2025〕411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王盼蔬菜店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加强索证索票,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加强选品工作,对供应商产品质量严格把关,确保采购的食用农产品具备可靠的来源及达标的质量。
六、郑州市金水区顺峰粮油店销售的“葱”、“豇豆”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顺峰粮油店销售的“葱”(抽样单编号:XBJ25410105463831723,抽样日期2025-04-15),经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郑州市金水区顺峰粮油店销售的“豇豆”(抽样单编号:XBJ25410105463831725,抽样日期2025-04-15),经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丰庆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顺峰粮油店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及异议。
经查,郑州市金水区顺峰粮油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四项及第十六条,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郑州市金水区顺峰粮油店警告的行政处罚(金市监处罚〔2025〕457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顺峰粮油店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加强索证索票,重视食品安全,对供货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进行严格审查。
七、郑州市金水区金成幼儿园采购的“葱”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金成幼儿园销售的“葱”(抽样单编号:XBJ25410105463832876ZX,抽样日期2025-05-08),经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丰产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金成幼儿园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及异议。
经查,郑州市金水区金成幼儿园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因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郑州市金水区金成幼儿园免于行政处罚(金市监不罚〔2025〕155号)。
执法人员开展源头追溯,已向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案件线索移送。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金成幼儿园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加强对供应商产品质量严格把关,确保采购的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八、郑州市金水区戴显算生活用品超市销售的“姜”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戴显算生活用品超市销售的“姜”(抽样单编号:XBJ25410105463833776ZX,抽样日期2025-05-23),经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丰产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戴显算生活用品超市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及异议。
经查,郑州市金水区戴显算生活用品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四项,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郑州市金水区戴显算生活用品超市免于行政处罚(金市监不罚〔2025〕156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戴显算生活用品超市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加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管理,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学习,认真查验食品的检验报告,建立好进货台账,并保存相关凭证。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