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3725734/2026-00015
  • 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
  • 2026-01-16
  • 2026-01-16
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七期)

现将郑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5批次不合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核查处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河南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经三路店销售的“花蛤”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河南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经三路店销售的“花蛤”(抽样单编号:DBJ25410100463435494,抽样日期2025-09-15),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河南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经三路店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未提出异议,未申请复检。

经查,河南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经三路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第一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河南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经三路店免于行政处罚(金市监不罚2025203

执法人员开展源头追溯,已向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案件线索移送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河南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经三路店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交了整改报告,对本次产品进行下架和销毁,采购食品查验供货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做好台账,索证索票齐全。

二、郑州鲜觅蔬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龙眼” 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鲜觅蔬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龙眼”(抽样单编号:DBJ254101004634347291,抽样日期2025-09-04),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阳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鲜觅蔬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未提出异议,未申请复检。

经查,郑州鲜觅蔬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郑州鲜觅蔬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警告的政处罚(金市监处罚2025543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鲜觅蔬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交了整改报告,停止销售不合格龙眼,加强进货查验义务履行,查验供货方资质,查验产品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文件。

三、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丰乐分公司销售的“长豆角(豇豆)”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丰乐分公司销售的“长豆角(豇豆)”(抽样单编号:DBJ25410100463435407,抽样日期2025-09-14),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抽样检验,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阳新村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丰乐分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未提出异议,未申请复检。

经查,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丰乐分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第一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丰乐分公司免于行政处罚(金市监不罚2025205

执法人员开展源头追溯,已向内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案件线索移送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丰乐分公司向我局执法人员交了整改报告,迅速下架所有长豆角,安排专人对已售出产品进行追溯召回,通过超市服务台发布召回通知,剩余产品已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杜绝不合格产品再次流入市场。 完善进货查验流程,明确要求收货人员对每批商户次农产品,除查验外观,产地证明,合格证明文件外,必须抽样三项,送至超市自检实验室进行农残,重金属等关键指标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库销售。同时,做好进货查验记录,确保产品溯源信息完整可查。规范仓储与销售管理对农产品仓储区域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按照产品特性分区分类存放,合理控制仓储环境的温湿度,通风条件,定期检查产品保质期,防止产品变质。在销售区域,加强农产品陈列管理,做到生熟分开,分类摆放,每日对在售产品进行质量巡检,及时清理变质,过期产品。加强人员培训与考核组织全体员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培训以及进货查验仓储管理质量检测等实操技能。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暂停上岗,待补考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同时,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每月组织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学习,提升全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四、郑州市金水区聚万鲜水果店销售的“姜”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聚万鲜水果店销售抽样单编号DBJ25410100463435339,抽检日期2025-09-13),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聚万鲜水果店送达《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未提出异议及复检申请

经查,郑州市金水区聚万鲜水果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第(十四)项的规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郑州市金水区聚万鲜水果店免于行政处罚(金市监不罚2025177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聚万鲜水果店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针对本次不合格食品做召回处理,排查本次食品是否有剩余,全部下架退货处理,严格按照食品进货要求,查验食品资质及检验报告。

五、郑州市金水区果粒香水果店销售的“鲜龙眼” 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果粒香水果店销售的“鲜龙眼”(抽样单编号:DBJ25410100463434823,抽样日期2025-09-05),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丰产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果粒香水果店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未提出异议,未申请复检。

经查,郑州市金水区果粒香水果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第(十四)项的规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郑州市金水区果粒香水果店免于政处罚(金市监不罚202509001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果粒香水果店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交了整改报告,对现有龙眼供货商进行全面复查,核查淘汰资质不全、管控不严的供货商,完善进货台账,详细记录产品信息、供货商信息、检验结果,确保交易凭证齐全、记录完整。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质量管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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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