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金水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批次不合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核查处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河南鲜风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新田太康路分公司销售的“水洗姜”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河南鲜风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新田太康路分公司销售的“水洗姜”(抽样单编号:XBJ25410105440238245,抽样日期2025-10-13),经中检集团在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杜岭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河南鲜风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新田太康路分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未提出异议,未申请复检。
经查,河南鲜风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新田太康路分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河南鲜风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新田太康路分公司免于行政处罚(金市监不罚〔2026〕202号)。
执法人员开展源头追溯,已向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案件线索移送。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河南鲜风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新田太康路分公司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交了整改报告采购时确保能提供合格检验报告,批次产品进入超市组织抽检,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确保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要求。
二、郑州市金水区杨飞蔬菜店销售的“辣椒”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杨飞蔬菜店销售的“辣椒”(抽样单编号:XBJ25410105463842344,抽样日期2025-10-13),经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阳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杨飞蔬菜店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未提出异议,未申请复检。
经查,郑州市金水区杨飞蔬菜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项的规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郑州市金水区杨飞蔬菜店免于行政处罚(金市监不罚〔2025〕201号)。
执法人员开展源头追溯,已向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案件线索移送。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杨飞蔬菜店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交了整改报告,加强供货商资质要求,索证索票,加强食品安全意识。
三、郑州市金水区福森便利超市销售的“长豆角”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福森便利超市销售的“长豆角”(抽样单编号:XBJ25410105463842533,抽样日期2025-10-15),经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抽样检验,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基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福森便利超市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未提出异议,未申请复检。
经查,郑州市金水区福森便利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项的规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郑州市金水区福森便利超市免于行政处罚(金市监不罚〔2026〕12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福森便利超市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交了整改报告,主动学习法律法规,提高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保证自己在经营过程中做到“舌尖上的安全”,坚持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做到查验工作,建立健全进销记录,发现不合格商品做销毁处理,检测合格的商品再配送到店,保证食品安全,让消费者放心购买。
四、郑州市金水区千古传奇老碗面店使用的“碗”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千古传奇老碗面店使用的“碗”(抽样单编号:XBJ25410105463842633,抽样日期2025-10-15),经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抽样检验,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林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千古传奇老碗面店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未提出异议,未申请复检。
经查,郑州市金水区千古传奇老碗面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六)项,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给予郑州市金水区千古传奇老碗面店警告的行政处罚(金市监当罚〔2025〕10049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千古传奇老碗面店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交了整改报告,认真清洗并延长碗等餐具的清洗时间,清洗消毒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郑州市金水区陈胡同饭店使用的“盘子”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陈胡同饭店使用的“盘子”(抽样单编号:XBJ25410105463842630,抽检日期2025-10-15),经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抽样检验,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林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陈胡同饭店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未提出异议及复检申请。
经查,郑州市金水区陈胡同饭店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六)项,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郑州市金水区陈胡同饭店警告的行政处罚(金市监当罚〔2025〕10050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陈胡同饭店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认真清洗并延长碗等餐具的清洗时间,清洗消毒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 郑州市金水区川豫四季火锅餐饮店使用的“碗”抽检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川豫四季火锅餐饮店使用的“碗”(抽样单编号:XBJ25410105463845415,抽检日期2025-11-24),经河南国德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抽样检验,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杨金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川豫四季火锅餐饮店送达《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告知其享有异议或申请复检等权利。被抽检单位未提出异议及复检申请。
经查, 郑州市金水区川豫四季火锅餐饮店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六)项,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郑州市金水区川豫四季火锅餐饮店警告的行政处罚(金市监当罚〔2025〕16039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川豫四季火锅餐饮店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严格按照餐饮具消毒标准对餐饮具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强化餐具清洗消毒流程,改善餐具储存环境,建立监督与反馈机制。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