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领导带班和干部职工值班,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带班、值班原则
领导带班、干部职工值班实行24小时轮流制。原则上,机关每个带班、值班档各安排一名同志。
(一)领导带班:在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依次轮流带双休日和节假日白班及每天夜班(含工作日午班)。
(二)干部职工值班:
1、在机关,双休日和节假日白班由科室女同志(孩子未满3周岁的女同志不参加值班)及科室里年满50岁以上的男同志依次轮流值;午班和夜班由科室和社区年龄不满50岁的男同志分别依次轮流值。
2、在社区,节假日值班由社区女同志、社区委员、民调员、协管员和不参加机关值班的男同志,依次轮流值。
3、城建城管(督查)办公室和执法中队人员不参加机关值班,另行排班。
(三)带班、值班时间:工作日午班时间12:00—下午上班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上午班时间8:30--13:30,下午班时间13:30--下午下班时间,夜班时间下午下班时间—次日8:30。
(四)带班、值班公示:每月初,在机关网上公布本月带班、值班安排。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带班、值班的,可事先与他人调班,并及时到党政综合(绩效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带班、值班职责
(一)带班领导职责:
1、按时到岗,并查看值班人员(包括社区值班人员)的到岗情况。
2、及时协调处理带班期间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指导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
3、巡视机关各楼层,确保机关的安全。
4、双休日及节假日白班带班领导:
(1)要与城管带班领导一同带领城建城管(督查)办公室的值班人员进行卫生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及时通知相关科室、社区进行整改。
(2)要巡查了解社区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情况。
5、夜班带班领导次日早上6:00到经一路早市负责收市工作。
6、认真填写领导带班日志。
(二)值班人员职责:
1、必须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做到不缺岗、不脱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在接班的第一时间检查值班电话线路是否畅通。
2、在值班室浏览区网查收通知、接待群众来访、使用文明用语接听电话,并做好《值班日志》记录,记录必须完整无误,详细反映值班期间上级有关指示要求、有关事件发生的经过、处置措施、事件的动态等情况。
3、对来电来访咨询业务工作的,要告知其具体办理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对来电来访投诉或反映情况的,要立即请示带班领导,按照带班领导意见予以处理,并详细记录在《值班日志》上。凡在值班期间仍不能解决的,要在首个工作日向党政综合(绩效管理)办公室主任报告,以便做好督办工作;对于上级各类紧急通知(包括会议通知),要首先报告带班领导,其次党政综合(绩效管理)办公室主任,再次报告党工委书记,按照书记的意见和通知要求,通知相关人员。
4、发生突发群体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重大安全生产、紧急灾情疫情,以及其它可能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紧急重大情况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与带班领导和党政综合(绩效管理)办公室主任联系,经带班领导示意后,向区委、区政府值班室电话报告,1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并跟踪事态进展和处置情况。报告中,要准确上报紧急重大情况发生的时间、地点、参与人数、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情况,街道的处置态度和处理情况,以及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和办理情况。
5、确保联络畅通,不得因私事或其他原因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不允许值班期间带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办公场所,严禁干部职工在值班室打牌、闲聊和聚餐等。
6、爱护值班室公物,保持值班室整洁卫生。离岗时,需整理值班物品,打扫好清洁卫生,保证公物完好无损,并关好门、窗、水、灯、电源等。
7、社区主任在放假前,要通知到楼栋长等信息员,做好节假日的信息报送。值班时,社区值班人员要巡查辖区的卫生、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情况,并及时向机关值班人员报告,做好值班记录。
8、值班人员汇总零报告情况后,要主动向带班领导和党政综合(绩效管理)办公室主任报告。
三、违规处理
(一)值班期间,如因通讯不畅延误工作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当事人要作出书面检查,每次处罚50元,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值班人员被上级有关部门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或督查办查到缺岗、漏岗、脱岗、误岗、临时人员等顶岗的,当月文明奖扣除,并责令其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书面检查。
(三)值班人员因缺岗、漏岗、脱岗、误岗、临时人员顶岗等,以至重大信息误报、漏报、瞒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因问题处理不及时导致重大工作失误的,依纪依法追究行政直至刑事责任。
(四)值班室公物在值班期间受损,由值班人员照价赔偿。
本规定从2011年5月1日起实行,并由党政综合(绩效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