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廉洁自律办公室的要求,为更好地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我承诺:
一、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珍惜并正确运用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决不滥用职权。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廉洁自律和各项规定,做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表率。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工委决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负责制,在工作中以身作则,抓好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扎实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四、严格执行诺廉、述廉、谈廉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五、自觉规范从政行为,不违规、不越权干预或插手干部任免、做到任人唯贤、规范程序。
六、加强单位同志的团结,不搞小宗派、小团体活动。
七、不参与任何封建迷信、赌博或变相赌博行为。
八、严格自律。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拒“三礼”,不“跑官要官”;严格按照单位公务接待规定,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坚守清正廉洁。
九、本人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若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内容,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或处分。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