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部门,辖区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尹燕燕同志任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常艳芳同志任信访稳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信访稳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孙国保同志任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免去其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办公室主任职务;
郝国选同志任环保所所长,免去其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马峰超同志任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城市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环保所所长职务;
陈广彦同志任巡防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胜军同志任司法所副所长(副股级),免去其信访稳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中共兴达路街道工委
兴达路街道办事处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