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发〔2015〕9号
关于耿亚等同志的任免通知
机关各科室、社区、村委会:
通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及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经党工委研究决定对原中层干部职务统一免去,综合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等情况,决定任命:
耿亚同志任党政办主任;
范月林同志任党政办副主任兼妇联主席(正股级);
尚文同志任党政办副主任(正股级);
杨晨同志任党政办副主任兼团工委书记(正股级);
肖磊同志任党政办副主任(正股级);
姚文波同志任党政办副主任(正股级);
周超同志任党政办副主任(副股级,试用期一年);
陈丹同志任网格办主任;
任领涛同志任网格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茹同志任综治办副主任(副股级,试用期一年);
陈阳同志任信访办副主任(副股级);
魏跃武同志任经济科科长;
马燕同志任经济科副科长;
兰金波同志任税源办主任;
录振威同志任税源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丽同志任楼宇办主任;
王刚同志任城管科科长;
常向超同志任城管科副科长;
杨光同志任城管科副科长;
董维广同志任计生办主任;
曹路同志任计生办副主任;
王威同志任计生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苗王卉子同志任社区事务科科长;
胡晓波同志任社区事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周慧同志任办事大厅主任;
任培敏同志社保中心主任;
康真真同志任社保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朋伟同志任安监办主任;
娄庆辉同志任安监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焰军同志任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崔红丽同志任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梁平同志任农财中心主任;
张晔同志任武装部副部长(正股级);
王茜同志任城改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庆龙同志任城改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珊珊同志任城改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琦同志任明宏社区书记;
张蕾同志任金龙社区书记;
顾蓓蓓同志任开发行社区书记;
杨磊同志任河务局社区书记;
石莹同志任政七街社区书记;
娄彦伟同志任红专社区书记;
王秀红同志任黄河路社区书记;
朱金凤同志任押砦社区书记;
徐新洁同志任姚砦社区书记;
李得芹同志任德亿社区书记;
赵春霞同志任烟草局社区书记;
王敏同志任金成社区书记;
曹源同志任枣庄社区书记;
李红同志任豫财社区书记;
乔国营同志任常砦社区书记;
孙燕同志任广测社区书记;
李俊民同志享受正股级待遇;
陈志红同志享受正股级待遇;
王春菊同志享受正股级待遇;
娄金河同志享受正股级待遇;
李文娟同志享受正股级待遇;
王郑同志享受正股级待遇;
韩小三同志享受正股级待遇;
王子龙同志享受正股级待遇;
张华同志享受正股级待遇;
尚振涛同志享受正股级待遇;
建议:
李楠楠同志任明宏社区主任;
朱娜同志任明宏社区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蕾同志任金龙社区主任;
王建国同志任金龙社区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玲同志任开发行社区主任;
杨磊同志任河务局社区主任;
徐娟芬同志任河务局社区副主任;
石莹同志任政七街社区主任;
贾永利同志任政七街社区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娄彦伟同志任红专社区主任;
曹焕同志任红专社区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秀红同志任黄河路社区主任;
周争光同志任黄河路社区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金凤同志任押砦社区主任;
化新爱同志任押砦社区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新洁同志任姚砦社区主任;
王凯同志任姚砦社区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俊强同志任德亿社区主任;
许红军同志任德亿社区副主任;
赵春霞同志任烟草局社区主任;
牛保申同志任烟草局社区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晋培义同志任金成社区主任;
曹源同志任枣庄社区主任;
曹加丽同志任枣庄社区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红同志任豫财社区主任;
尹蕙同志任豫财社区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兴珍同志任常砦社区主任;
唐芳同志任常砦社区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燕同志任广测社区主任;
常卢迪同志任广测社区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请相关社区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例行程序。任免时间自行文之日起。
中共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工委
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办事处
201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