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社区:
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
宋纪红同志任甲院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指导员(正股级);
李西西同志任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正股级,试用期6个月);
王晓峰同志任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股级);
邢领军同志任省银行社区副指导员,主持社区工作(副股级,试用期6个月);
万亿同志任政协联络员(副股级,试用期6个月);
杨璐同志任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副股级,试用期6个月);
免去宋纪红同志省银行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指导员职务;
免去王晓峰同志甲院社区副指导员职务;
免去邢领军同志城建城管(督查)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职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
花园路街道党工委
花园路街道办事处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