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部门、辖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办辖区食品经营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全区统一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11月20日起至2015年12月20日止,在全办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兴达路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兴达路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兴达路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集中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节前食品安全工作,彻底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办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新版《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要求,依托“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加强初级食用农产品、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畜禽屠宰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针对我办特点,紧紧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对种植养殖、流通和消费领域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和漏洞进行集中整治,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排查取缔,对证照不齐和超范围经营的经营户进行依法规范,对证照齐全的食品经营单位的管理水平进行全面提升,对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对组织实施制售行为的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依法惩处。切实做到全办辖区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环境有新的提升,市场秩序井然有序、整治成效明显,不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和食物中毒事件,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
三、工作重点
(一)整治重点区域
以农村集贸市场、饭店为重点,对全办辖区各类食品批发经营点、食品加工企业、集贸市场、农村小型超市(商店)、餐馆、饭店、食品摊贩、旅游景点等区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二)整治重点品种
米面及其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水果蔬菜、豆制品、酒类、饮料、速冻食品、调味料、油炸食品、糕点、散装食品的监督检查。
(三)整治重点环节
1.食品源头污染安全整治。农业部门对农畜投入品进行全面清查,严查销售禁用农药、兽药行为,从源头上管控农畜投入品的质量安全;加强对猪、牛、羊、鸡养殖场,饲料及农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添加、使用违禁物质行为;强化对上市农畜产品农残、兽残的监控,加大监测频次和密度,严防药残超标蔬菜、畜产品流入市场。
2.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工商部门要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以米面制品、食用油、乳制品、豆制品、饮料、儿童食品及酒类、传统食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对食品批发市场、农村、商场和食品批发经营主体、食品店、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加大检查监管力度,开展全面清查,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对不合格食品应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严防再次流入市场。
3.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整治。一是强化许可管理,严查无证经营行为。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法定条件经营。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重点对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等食堂类餐饮服务单位的无证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确保集体用餐单位饮食安全。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全面清查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餐饮单位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餐具、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情况、设施设备检修和运转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严格规范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承包经营行为,严厉查处生熟交叉污染,餐具、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等行为。三是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辅料,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专项抽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等行为。加大对乳粉及乳制品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问题乳制品行为。四是全面检查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检查餐饮单位食品原辅材料库房、食品烹调间、凉菜间等场所,冰箱、储物柜、储物架、操作台等设备,不留任何空白;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在食品加工中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利用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掺杂掺假,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检查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五专”要求。检查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包括复合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对部分餐馆的厨师,不经过单位统一进货查验登记,私自带入食品添加剂或其他物质加工食品的这一不规范行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实施重点监管和监督检查。彻查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防集体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4.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业部门要强化活禽、生猪(牛、羊)屠宰过程检验检疫制度,严控漏检现象。严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加大对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以私屠滥宰窝点为重点打击对象,严厉打击不法行为,保障肉品安全。
5.流动食品摊贩管理。城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疏导点统一管理标准,规范经营秩序,结合“三级三类”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经营者进便利店、超市等场所规范经营,逐步取缔疏导点。严查露天烧烤,实行退路进店。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要求,取缔主次干道流动无证食品摊贩,依法查处突出店外经营行为。
(四)惩治违法行为
各村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持重典治乱,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切实依法提高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
四、领导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有效开展整治工作,决定成立兴达路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 涛 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常卫民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人大工委主任
夏伏军 办事处副主任
杨 振 办事处副主任
李彦彬 办事处副科级干部
曲卫国 街道党工委委员(挂职)
王庆宇 兴达路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李 杰 兴达路食药所负责人
录海亮 办事处农办主任
赵 凯 祭城工商所所长
常浩华 兴达路执法中队队长
胡江浩 办事处城管办主任
各二级网格长、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兴达路食药所,办公室主任由李杰同志兼任,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五、工作步骤
从2015年11月20日开始至2015年12月20日结束。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5年11月20日—2015年11月23日)
各村要根据办事处统一部署,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和工作责任进行明确,要突出重点,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工作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及时进行动员和全面安排部署,各村明确1名联络员,于11月24日下午5:00前将联络员姓名报送办事处食安委。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2015年11月24日—2015年12月10日)
各村要全面落实工作职责,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项措施,结合本辖区特点,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食品经营行为,集中力量整治各项严重危害群众健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在整治开展中,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边整边改,逐条整改,彻底消除风险隐患。要重点严厉打击影响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使我办食品经营秩序得到全面规范。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兴达路食药所牵头,联合行动,查处辖区食品安全难点,解决食品安全隐患较大的问题。
(三)巩固提升,建章立制(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15日)
各村要针对前期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顽固症结进行研究解决;对死角、容易反弹、滑坡的问题要采取得力措施,疏堵结合,查漏补缺,标本兼治。要着力从根本上建章立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四)检查验收,总结评估(2015年12月16日—2015年12月20日)
各村要对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要对整治中梳理出的问题、查找出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总结、深入分析,制定出具体的改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行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
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力量,要成立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迅速行动,认真安排动员部署,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层层分解责任,逐级狠抓落实,全面投入到整治行动中,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各村要高度重视本次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硬起手腕,严管重罚,通过整治要“提升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食药所将对村此次专项行动进行全程督导检查,督促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督导过程中发现因推诿扯皮、失职渎职行为而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强联动,增强合力
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沟通,做到信息共享,推动建立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增强监管实效。行动期间,各村要收集、汇总本辖区行动进展情况,并于每周一、三、五上午10:00前报送办事处食安委。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大案要案随时上报。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媒体力量,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和报道食品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效。各村要开展对食品经营单位诚信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通过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的方式,构建共管共治的食品安全环境,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