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部门、辖区各单位:
现将《兴达路街道办事处201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兴达路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兴达路街道办事处201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更好地维护办事处辖区内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确保实现本辖区“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的工作目标,特制定兴达路街道办事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禁烧范围和目标
(一)禁烧范围
全办范围内包括小麦、玉米、水稻、薯类、油料、棉花和其他杂粮等农作物秸秆及根茬、杂草、树叶、垃圾、杂物等全面禁止焚烧。
(二)禁烧目标
1、辖区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
2、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二、工作任务
1、各村、包村部门和辖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板报等宣传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2、要利用宣传车辆、张贴标语、悬挂条幅等多种形式,营造秸秆禁烧工作氛围。各村要在主要街道、醒目位置、田间地头悬挂标语。
3、村“三委”要充分发挥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工作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4、实行领导负责制,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本村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村同办事处签订目标责任书。村民组要同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农户也要同村民组签订目标责任书。
5、各村要把禁烧任务量化,分解到组、户,沿公路两侧的区域要有专人负责重点监控。
6、辖区各公共单位范围,由本单位负责。
7、突出禁烧重点区域,主要是京珠高速、连霍高速、四港联动大道两侧区域。以上区域及村庄,严禁堆放秸秆、打场晒粮,做到无隐患、无焚烧、无明火。
8、突出禁烧敏感时段,秋收过后,连阴天、早晨和晚上是发生禁烧事件的敏感时段,要组织进行重点监控。
9、突出重点监控群体,精神病人、智障人群是引发焚烧事件的重要潜在主体,对这些特殊群体,各村一定要明确专人,进行重点监控。
10、要及时清除存在田间、路边、村边、地边、渠边的秸秆,并及时外运,零散秸秆要集中堆放,堆放点要与道路、树木、电力线路等敏感点保持一定的距离并落实好安全防火措施。
11、各村要积极组织机械,对收获的地块统一进行旋耕,及时播种,消除火灾隐患。
三、激励措施
(一)秸秆收获、还田、青贮机械购机补贴
秸秆机械还田是秸秆综合利用的主要方式之一,为了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今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将会大幅度向此方向倾斜,凡我办农民购买秸秆还田或青贮机械,将优先安排补贴。
(二)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贷款贴息补贴
对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的项目,办事处将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争取市财政给予贷款贴息补贴。
(三)秸秆综合利用研发定为科技成果给予奖励
在秸秆综合利用及新技术开发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经市及市以上评审认定为科技成果的,市财政每项成果奖励1-5万元。
四、奖惩机制
1、对实施秸秆还田的村,按秸秆还田的具体亩数每亩补助20元。
2、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不力,造成大面积焚烧农作物秸秆或多次重复发生焚烧现象的村三委负责人、包村部门负责人及包村领导,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党政纪规定给予处理。
3、在“三秋”秸秆禁烧工作中发生各类焚烧情况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村、公共单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在禁止各类焚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各村、办事处包村部门和辖区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搞好秸秆禁烧、环境卫生、道路管理、安全防火等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谁出问题谁负责。确保我办在“三秋”禁烧期间“不着一把火,不冒一缕烟、不烧一棵树”,使“三秋”禁烧工作圆满完成。
1、加强领导、协调联动。办事处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要求各村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到早发动、早计划、早安排,确保各项禁烧措施落到实处。
2、强化督查巡查。成立秸秆禁烧办公室、巡查组和问责组,兴达路执法中队队长常浩华负责日常巡查工作;街道党工委委员王莉同志负责问责组工作;农办主任录海亮同志负责秸秆禁烧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各包村人员按照分工,做到全天候在职在岗,切实服从指挥部指挥调度。巡查组和问责组负责对全办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行政监督,对发现重大责任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负责人进行行政责任追究和处理。
3、完善机制。各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明确区域、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标准。
4、要全面掌握情况,及时上报问题。各村要全面掌握本辖区内的禁烧情况,并于每天下午15时前,将当天秋收进度和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以电话形式上报办事处禁烧办,遇有重大或紧急问题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