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6年4月5日-2016年4月11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市金水区城乡建设局 | 郑州市沈庄路(燕东路—未来路)工程 | 郑州市金水区西起未来路,东至燕东路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本工程规划为城市支路。本工程西起未来路,东至燕东路,全长410米,红线宽度20m,具体布置为:20m(红线)=3.5m(人行道)+ 13m(车行道) +3.5m(人行道),单幅路形式。道路全线配置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等市政管线和交通、照明、绿化等配套附属工程,沿线多为住宅小区,不涉及房屋拆迁。项目已取得郑州市金水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关于高皇北路等4条道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金发改〔2016〕2号)。 | 施工期:(1)废气:物料堆场应加盖遮挡物;对堆场加强管理,在四周设置挡风墙(高度不低于2.5m),合理安 排堆垛位置,表面采用篷布或塑料薄膜覆盖;并在场地外侧洒水抑尘土石方开挖面应及时洒水抑尘,当日施工结束后及时清扫施工场地,对开挖面裸露地表进行临时覆盖;施工场所内80%以上道路路面应进行硬化;使用外购商品沥青;维护运输车辆,避免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设置运输车辆冲洗装置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比较分散,施工人员较少, 施工期间可利用附近公厕排至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无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3)噪声:施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建筑工地周围设立不低于2.5m的围挡,加强管理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对于借方及时从需要弃方的同期建设的其他道路工程中加以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要进行专门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1)废气:为了进一步减轻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加强道路的交通管理,限制尾气超标车辆上路;加强全线交通巡察,减少堵车和塞车现象;加强道路养护及交通标志维修,使道路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等措施,能够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及对外环境的影响。(2)废水:在雨期,路面径流汇入下水管网,被迅速稀释。因此,路面径流基本不会对沿线经过的水体造成明显的影响,并且随着降雨时间的推移,影响逐渐减弱。(3)噪声:营运期的噪声主要车辆行驶噪声,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的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及自身的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过往车辆散落的杂物,以及过往人流遗弃的垃圾等,对过往的汽车进行必要的管理,对路面进行定期清扫,是可以减轻或避免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的。 |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40分,有效回收40份,有效回收率100%,被调查人员36人支持,占90%,4人不关心,占10%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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