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426/2025-00087
  • 金水区人民政府
  •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2025-09-08
  • 2025-09-08
  • 通知
  • 金政〔2025〕11号
  • 有效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41号)有关规定,区政府对2025年4月30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研究,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现予以公布。

对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实行动态管理,在执行过程中需进行清理的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意见报区政府。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失效;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有有效期的,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失效。对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部门要做好文件停止执行后的管理衔接工作。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1件)

         2.决定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2件)

                                 2025年9月8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