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370/2022-00019
  • 金水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专项规划
  • 2019-06-17
  • 2019-06-18
金水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 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前 言

金水区是郑州市最早开发的近郊商品鱼基地,曾经为保障全市人民“菜篮子”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丰富市民餐桌做出过突出贡献。在过去辉煌的二十多年中,金水渔业曾经创造过多个第一,1990年金水区黄河渔场在全省第一家开展黄河鲤鱼集约化高产养殖,带动郑州市池塘养殖进入吨产时代,一度是全省乃至全国的先进典型;沿黄地区通过挖塘抬田,抽水压碱,改造了大量的低洼盐碱荒地、低产田,带动致富了大批农民,渔业产值一度超过全区农业总产值的一半,成为金水区农业的支柱产业。

随着郑州市开启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新征程,将按照“东扩、西拓、南延、北联、中优”发展思路,持续优化市域空间布局,形成“双城引领、三绿融合、三轴交汇、多极联动”的空间形态。为顺应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渔业的功能将让位于国际综合枢纽、国际物流中心、国家重要的经济增长中心等新定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特制定本规划。

一、面临形势

进入“十三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渔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就渔业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对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绿色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国家大力推进海洋强国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为渔业发展和生态保护提供了新机遇。我国水产品市场供应充足,为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坚实支撑。在如此大好形势下,金水区渔业转方式调结构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取得初步成效,“十三五”渔业发展呈现良好开局。一是渔业产业转型有新进展。水产养殖转方式深入推进,积极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开展水域滩涂养殖环境治理,鼓励发展循环水生态养殖。渔业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实现了养殖、销售全程可追溯,技术服务无死角,日常生产手机可操作。二是资源生态保护有新举措。休渔禁渔制度进一步调整完善。实施了黄河全河段4~6月禁渔,禁渔时间由2个月延长到3个月。增殖放流活动大规模开展,放流重要水生生物苗种500多万尾。三是渔政执法和安全监管取得了新进步。继续深入开展“绝户网”和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行动,到2017年6月22日,黄河上的30艘无证餐饮船全部拆解清理完毕。强化渔政队伍建设,参加了全国渔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统一考试。深入开展“平安渔业”创建,组织开展了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及时处置渔业生产安全事件,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同时我们也看到,金水区水产养殖原有模式的发展惯性依然存在,渔业转方式调结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重道远。一是注重数量增长的惯性思维还很严重,减量压力巨大。一些水产养殖单位和养殖户仍然将注意力集中在产量增长上。从养殖结构上看,低值、低效品种较多,优质特色品种比例还不高。二是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尽管水产品质量总体上是安全的,但部分水域外来污染较重,散养户违规用药和流通环节监管盲区仍然存在,基层监管能力薄弱,市场准入和可追溯体系等倒逼机制尚不完善,水产品质量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三是渔业资源环境持续恶化,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亟待加强。陆源污染、拦河筑坝、交通航运等社会经济活动,对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鱼类栖息地环境恶化,水生生物资源持续衰退。黄河及其他境内河流渔业资源恢复缓慢。四是渔业管理难度加大。全区渔业资源修复振兴任务仍然任重道远。违反禁渔规定、电捕鱼等行为屡禁不止;使用“绝户网”等违规渔具捕鱼时有发生。而现有执法力量薄弱、联动协同机制不全,技术装备尤其是信息化水平较为落后等问题突出,导致渔业管理成效不明显,渔业资源管护与渔区社会稳定问题日益突出。

作为水产养殖的基础,在水域滩涂开发利用方面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养殖水域滩涂空间不明确

由于以往没有依法制定、发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明确水域滩涂的养殖用途,造成在各项建设中随意侵占养殖水域滩涂的现象极为普遍,养殖空间和养殖者利益得不到依法保护,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失去基础,难以保证水产品有效供给。

(二)水产养殖底线不清晰

由于没有设定养殖红线,水产养殖业存在无序发展,部分养殖占用饮用水水源地、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开展水产养殖,使得水产养殖布局混乱,水产养殖安全生产风险系数增加,影响水域正常功能的发挥。

(三)养殖区域管控手段不到位

由于缺乏明确有效的管控措施,过度施肥养鱼、池塘养殖密度过高、缺少必要的养殖尾水处理设施配套等,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养殖尾水污染物得不到有效控制和处理,对周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水环境污染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带来的影响不容小觑。

二、编制背景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渔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布局依据,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河南省农业厅制订了《河南省推进渔业绿色发展行动方案》,强调要“紧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抓住‘转方式、调结构’主线,瞄准‘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总目标,以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健康养殖、保护产地环境、防治养殖污染、提升生态功能为重点,持续深化渔业供给侧改革。加快推进渔业绿色健康发展,满足人民对优质安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方案》提出了强基础、转方式、提质量、促融合、重养护“五大重点任务”,把优化区域布局放在首位,要求“着力推进水产养殖区域布局调整,所有市县2018年11月20日前完成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编发布工作,科学规划出养殖水域‘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合理界定水域功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是推进渔业绿色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切实抓好。

早期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不能满足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养殖水域滩涂资源和水产养殖业管理的需要。主要问题在于:(1)以产业发展规划代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侧重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只解决“养什么、怎么养”的问题,没有解决“在哪儿养”的根本问题;(2)养殖空间规划定位不够准确,早期的养殖规划多限于文本描述,相应的现状图和规划图多采用示意图,不同功能区管控措施没有细分;(3)养殖现状不够全面,早期养殖现状调查基于现场调查和往年资料,一般难以细化到当地每一块养殖水域;(4)规划编制未与本行政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同时未和本地区城市、交通、港口、旅游、环保等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从而产生一些交叉和矛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的要求,在调查分析金水区水域滩涂自然条件和生物资源状况,科学评价本地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本地水产养殖历史和各街道办事处发展现状,结合 GIS 遥感影像地图,精确定位每一块养殖水域的具体坐标和面积,科学合理地划定金水区养殖水域滩涂各类养殖功能区,提出了各个功能区的相应管控措施,协调衔接其他相关专项规划布局,最后形成《金水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下称《规划》)。在《规划》生效期间,严格按照各功能区进行水产养殖布局,并按各自功能区的管控措施进行管理。

三、目的意义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结合本地县域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需要,在科学评价水域滩涂资源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依法科学合理划分各类水产养殖功能区。规划生效期间,把控养殖功能区现状,稳定基本养殖水域,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渔民合法权益,从而确保水产品有效供给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发展总目标。《金水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对于进一步完善和推进金水区水产养殖管理制度,合理开发和利用养殖水域滩涂资源,发展特色水产养殖,提高水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渔业产业结构优化、渔业高质量发展、农(渔)民收入增加,保障市民“菜篮子”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保护环境生态安全,促进渔业持续健康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节 编制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12月28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修改;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年1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7年1月1日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11月1日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 年10月1日施行。

二、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4号公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根据2017年10月0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7.《国务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年8月12日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三、地方法规

1.《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经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5月31日审议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2.《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1995年7月19日起施行);

3.《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9年11月27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4.《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2015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5.《郑州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条例》(1999年11月25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6.《郑州市湿地保护条例》(2017年5月26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批准,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四、部门规章

1.《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第 9 号,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2013);

4.《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2003年7月14日经农业部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5.《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12月30日经农业部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6.《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经2009年3月20日农业部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7.《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4年12月21日农业部第3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五、规范性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

5.《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

6.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

7.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8.《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核查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环规生态〔2017〕3号);

9.《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年12月31日);

10.《河南省渔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豫农办渔业〔2017〕7号);

11.《河南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指导细则》(豫农﹝渔业﹞函﹝2018﹞15号);

12.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豫政办〔2007〕125号);

13.《河南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豫农办渔业〔2018〕23号);

14.《河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豫政办〔2013〕107号);

15.《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豫政办〔2016〕23号);

16.《金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

17.《金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8.《黄河水利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直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黄建管管便〔2018〕20号)。

六、技术标准

1.《渔业水质标准》,GB 11607-1989;

2.《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 5051-2001;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4.《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

5.《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 192-2015;

6.《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7.《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则》,SC/T 1135.1-2017;

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 15618-2018;

9.《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

第三节 目标任务

一、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自 2018年至2030 年,基准年 2017年。

二、规划目标

1.通过对金水区养殖水域滩涂进行规划,理清养殖现状,精确定位养殖区域,分类制定不同功能区划的管控措施,完善科学管理长效机制,达到“三区界定清晰、依法管控、措施有力”的目标。

2.切实保障养殖渔民正常生产生活所需的养殖水域,依法保护“菜篮子”商品鱼基地等重要的养殖水域,保护养殖者的合法权益。

3.控制养殖规模,设定发展底线,推广健康生态的养殖模式,保护和改善养殖水域生态环境,促进养殖业的绿色发展。

4.为建立以养殖使用证为核心的养殖管理制度提供科学依据,加强行业管理。

5.到2020年,对水产养殖产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突破,生态养殖取得较大发展,实现空间规划布局合理,各类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养殖模式和技术全面推广普及,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稳中趋好,基本建成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监管能力相配套、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绿色生态水产养殖产业格局。转型升级目标基本实现,渔业的生态功能和休闲功能得到充分体现,为市民营造优美环境、提供美好生活方式,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完善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明确养殖水域功能区域范围,科学划分养殖区、限养区和禁养区。全区水产养殖面积保持在171.3公顷,养殖产量保持在3800吨以上。

——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全区渔业标准化普及率明显提高,水产品追溯体系基本建成,健康养殖示范面积达到80%以上,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渔业科技和装备水平显著提高。普及应用水处理装备、工程化养殖装备、养殖产品收获装备等关键装备;推进智慧水产养殖,引导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水产养殖生产深度融合,开展数字渔业示范;渔业良种覆盖率超过80%,渔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0%。

——渔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特色渔业、绿色渔业加快发展,观赏渔业、休闲渔业蓬勃发展,文化传承等功能进一步拓展。

——渔业生态安全保障程度明显提高。渔业资源衰退趋势得到明显缓解,基本实现渔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生态保护能力进一步加强,重点养殖区域养殖废水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建成1家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加强城市水系及农村坑塘沟渠整治,放养景观品种,重构水生生态系统,实现以渔净水,美化水系环境。

6. 到2030年,水产养殖布局更趋科学合理,养殖生产制度和监管体系健全,养殖尾水全面达标排放,产品优质、产地优美、装备一流、技术先进的水产养殖生产现代化基本实现。

三、重点任务

1.根据金水区水域资源状况和环境承载力,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明确养殖水域功能区范围。

2.根据金水区水域滩涂现状,合理调整和规划养殖生产布局,推广先进节能环保养殖新技术,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渔业。

3.强化禁养区、限养区管理,制定禁限养区管控措施,加强养殖污染防控管理,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4.适度调控养殖规模,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第四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

根据本地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结果和水产养殖业发展需求,形成本区域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思路,根据《〈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要求,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制定本区域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具体措施,科学编制规划。

二、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的原则

要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科学开展水域滩涂利用评价,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明确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合理安排产业发展空间。将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或公共安全“红线”和“黄线”区域作为禁止或限制养殖区,设定水产养殖发展“底线”和“红线”。

三、坚持合理布局、转调结合的原则

要稳定淡水池塘养殖,发展生态循环综合养殖,支持设施养殖向工厂化循环水方向发展,发展稻田综合种养和低洼盐碱地养殖,实现养殖水域滩涂的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四、坚持总体协调、横向衔接的原则

要将规划放在区域整体空间布局的框架下考虑,规划编制要与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同时注意与本地区城市、交通、港口、旅游、环保等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避免交叉和矛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五、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

现有水产养殖格局是多年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要尽量将已经养殖的水域纳入规划,对原有规划布局实行“大稳定、小调整”。

第五节 规划范围

本规划中的养殖水域滩涂是指金水区行政区域管辖水域滩涂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和滩涂。

本规划涉及国土面积共4087hm²,其中禁养区面积1581.7hm²(现有池塘358个,面积178.6hm²),限养区面积2505.3hm²(现有池塘448个,面积171.3hm²)。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第一条 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一、地理位置

金水区位于郑州市区东北部,建于1960年4月,因金水河流经辖区,故名。东临郑东新区,南连管城回族区、二七区,西接中原区,北靠惠济区。地理位置为东经113°40′~113°47′,北纬34°50′~34°57′。辖区东西最大距离22.9km,南北最大距离17.2km,总面积135.3km2。

地理位置如图2-1所示。

二、地形地貌

金水区处在华北沉降带开封坳陷区西南边缘过渡地带和荥阳大背斜末端东北翼,是黄河冲积扇形平原南翼的顶端。地质构造单一,地层以第四系沉积物为主,一般深度30m~50m,最深60m左右。

全区属平原洼地,为黄河冲积平原。地势西高东低,西南高东北低,地面高出海拔82.4m~103.2m,坡降为1/2000m~14000m。金水区农用地土壤主要为潮土、风沙土2个土类。潮土分布广泛,约占土地面积的90%以上,按土壤类型又分为潮土、褐土化潮土、盐化潮土、湿潮土4个亚类及砂土、两合土、淤灌土、盐化潮土、湿潮土5个土属、27个土种。

三、河流水系

金水区水资源丰富,共有8条河流,分别为黄河、贾鲁河、魏河、金水河、熊耳河、东风渠、石沟和索须河故道,流经15个街道、56个村庄(社区)。

黄河:金水区段黄河位于市区北侧15km,堤防长6.968km,两岸相距10km左右,居黄河下游的上首,河流从此冲出峡谷,进入平原,呈扇形陡然展宽,比降变缓(纵、横比降在1/5000、1/7000左右),由于大量泥沙淤积,河道宽、浅、散、乱,主流摆动频繁,属典型的游荡型河段。金水区黄河滩区总长度约6km,滩区总面积0.66万亩,其中耕地0.54万亩,均归属兴达路办事处。

贾鲁河:贾鲁河发源于新密市与荥阳市交界处山顶村,经二七区侯寨、中原区西流湖至惠济区老鸦陈(长兴路办事处)折向东流经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国基路街道办事处、杨金路街道办事处至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北录庄村入郑东新区境内。贾鲁河属淮河二级支流,郑州市区所有内河均属贾鲁河流域。贾鲁河金水区段全长12.92km(左岸河长7.42km、右岸河长12.92km),目前正在进行综合治理,蓝线宽205~266m,河道底宽约60~130m,复式断面,河道工程等别为I等,提防等别为I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I级,治理标准为100年一遇防洪,5年一遇除涝。

魏河:又名贾鲁支河。民国二年经魏联奎治理后遂称魏河。位于郑州市北部,是贾鲁河的一条支流。魏河在金水区范围自丰庆路街道办事处廿铺至中州大道,全长4.91km,流经丰庆路、国基路两个街道办事处。辖区河道已于2008年按5年一遇除涝、50年一遇防洪标准完成生态治理。

金水河:金水境内全长5.53km,分布于金水区南部,西起北闸口铁路桥东至中州大道,自西南流向东北,流经大石桥、经八路、杜岭、人民路、花园路、未来路等6个街道办事处,断面约10-18m(中州大道—南四环)。

熊耳河:金水境内全长约3.1km,分布于金水区东南,西起未来路东至中州大道,自西南流向东北,流经未来路、熊耳河等2个街道办事处,平均断面25m(中州大道—新圃东街、新圃西街)。

东风渠:金水境内全长约10.313km,分布于金水区北部及中部,北起杲村闸至中州大道,自西北流向东南,流经丰庆路、国基路、北林路、东风路、文化路、丰产路等8个街道办事处,断面约63-73m(中州大道—三全路北200m)。

石沟:为贾鲁河一级支流,属淮河流域,发源于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马渡村。金水区段全长4.86km,均位于兴达路街道办事处,经来马渡、童寨村、黄岗庙村流入郑东新区界,是兴达路街道办事处沿黄村庄的主要排水除涝沟渠。

索须河故道:索须河故道为贾鲁河一级支流,老河道发源于惠济区石桥村,流经张桥、马渡、郭当口、任庄、干柴李,在后牛岗西注入贾鲁河。其中惠济区内的渠道已经被侵占,现状保留的索须河故道起点位于金水区西干渠,流经金水区和郑东新区,在郑东新区注入贾鲁河。金水区内河道长度为5km,现状为梯形断面,土质边坡,底宽4~15m,上口宽10~20m,两岸有土质岸顶。

四、水域类型

综述:据2018年最新卫星遥感数据,金水区有各类水域1145.1hm²。

其中河流水域795.2hm²,占比69.4%;池塘349.9hm²,占比30.6%。

1、河流

全区天然河流水域面积795.2hm²。主要是黄河、贾鲁河、魏河、金水河、熊耳河、东风渠、石沟和索须河故道。

2、池塘

全区现有池塘349.9hm²。其中大部分在黄河大堤以外,少部分在大堤以内。

第二条 自然气候条件

一、水文

地表水  境内年平均径流深为90mm,年径流量2179.8万立方米。其中,丰水年(P=20%)2634.1万立方米,平水年(P=50%)1682.3万立方米,偏旱年(P=75%)1112.6万立方米,干旱年(P=95%)628.6万立方米。引黄河水最多年(1991年)为5747万立方米,最少年(2002年)为1000万立方米,年平均利用黄河水2523万立方米。

地下水  辖区靠近黄河南岸,境内以浅层水为主,埋藏深度0.5m~10m,年允许开采量20~50万立方米。越靠近黄河,水量越丰富,单井出水量约50t/小时。全年黄河侧渗补给量700万立方米。全区地下水年允许开采量13876万立方米,多年平均开采量2550万立方米。

水资源利用  辖区水资源总量为31330万立方米,每公顷农田平均用水量为12750m3。金水区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对地下水资源进行管理,有效控制地下水资源的盲目过量开采,取得显著成效。同时,积极引进管灌、喷灌、滴灌等新的节水灌溉项目,减少水资源浪费,保护水环境。

二、水质状况

(一)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情况

根据《郑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12月份市级河流水质情况通报》(郑河函[2018]198号)结果显示,金水区主要河流水质全部达标,水环境质量整体情况较好。

(二)地表水、地下水水质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对郑州市5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进行评价,结果显示5个水源全部达标。

三、气候

金水区地处北温带和亚热带气候的过渡带,属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常年平均降水量为650mm,最高年份1250mm,最低318.9mm,常年平均蒸发量为2085mm。年平均气温14.54℃,每年最高气温为七月份,极端最高温度为43.1℃,极端最低气温为~16.5℃。无霜期223天(3月25日—11月4日),历年无霜期最短185天(1976年),最长249天(1965年)。多年平均日照时间为2336小时,平均日照率53%。每年气温稳定在10℃以上的天数为216天,累计积温4663℃,每年气温稳定在15℃以上的天数为168天,累计积温3960℃。年平均大风日数为19.6天,最多可达48天,最少只有4天,大风天气以冬季较多,占全年40%,最大风力可达8级,风速可达18m/s。

四、自然灾害

与渔业生产密切相关的自然灾害主要是干旱、洪涝和地质灾害。

旱情 历年降水分布不均,易形成旱涝灾害,旱灾对渔业生产影响较大。

洪涝 金水区年际和季节降水量变化大,降水多集中在夏季,由于部分地形不平、排水不畅,极易成涝,加上黄河、贾鲁河影响,往往形成严重汛情。

风灾 大风会刮坏电力设施、孵化大棚、管理房等渔业设施,对渔业生产造成损害。出现8级以上大风年均6.4次,定时风力最大为7级。一年中4月大风最多,8~9月最少。

雷暴 年均雷暴日数20.6天。雷暴日最早为3月13日,最晚为5月24日。

地质灾害 金水区发生地震、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机率很小。

第三条 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一、浮游生物

根据渔业资源调查,金水区共记录浮游植物7门89属144种,其中蓝藻门17属25种,绿藻门38属57种,甲藻门5属6种,硅藻门19属37种,裸藻门4属8种,金藻门3属7种,黄藻门3属4种。浮游动物共有35种(类)枝角类(Cladocera)14属种,常见种为秀体溞(Diphanosoma)、仙达溞(Sida)、低额溞(SimocepHalus)和裸腹溞(Moina)。桡足类(Cohehoda)包括哲水蚤(Calanoida)、剑水蚤(Cyclopoida)和猛水蚤(Harpacticoidaa)3个目。轮虫(Rotifera)6种,常见种为壶状臂尾轮虫(B.urceus)和螺形龟甲轮虫(K.coohlearis)。原生动物(Protozoa)12种,常见种为表壳虫(Arcelle)、砂壳虫(Diffygua)、侠盗虫(Strotilidium)、燄毛虫(Askenasia)、和鳞壳虫(Euglypha)。

二、底栖动物

常见大型底栖动物17种,隶属于3门4纲5科,其中软体动物5种,占29.4%;寡毛类4种,占23.5%;摇蚊幼虫8种,占47.1%。种类数存在季节差异,秋季(12种)>春季和夏季(9种)>冬季(8种)。铜锈环棱螺(Bellamya aeruginosa)、河蚬(Corbicula fluminea)、苏氏尾鳃蚓(Branchiura sowerbyi)、粗腹摇蚊(Pelopia  sp.)和雕翅摇蚊(Glyptotendipessp.)为重要种类。大型底栖动物的年平均密度为128.5ind/m2,以摇蚊类占优势,占总密度的46.1%,其次是寡毛类和软体动物,分别占28.4%和25.5%。年平均生物量为61.28g/m2,其中软体动物生物量占绝对优势,为99.3%,寡毛类和摇蚊幼虫分别为0.5%和0.2%。各类群密度和生物量的季节变化为:软体动物夏季密度最高,冬季最低;寡毛类和摇蚊幼虫密度秋季最高,冬季最低;软体动物生物量夏季最高,冬季最低。

三、游泳生物

(一)鱼类

金水区水域类型单一,鱼类资源不丰富。根据黄河郑州段鱼类调查资料,本区主要的鱼类有33种,隶属5目8科,其中鲤形目鲤科鱼类25种、鳅科鱼类1种,鲶形目鱼类3种,合鳃目鱼类1种,鳢形目鱼类1种,鲈形目鱼类2种。主要经济鱼类有黄河鲤、鲶、鲫、赤眼鳟、翘嘴红鲌、红鳍鲌、黄颡鱼、开封鮠、泥鳅、鳊,逆鱼、花䱻、蛇鮈、乌鳢、黄鳝等。其中尤以黄河鲤最为著名。近年来随着天然水域面积萎缩、生境破坏,很多种类已经难觅踪迹。

(二)两栖类

主要有中华大蟾蜍、泽蛙、黑斑蛙。

(三)爬行类

有鳖、巴西龟(逃逸)、水蛇、游蛇、锦蛇等。

(四)甲壳类

淡水虾类主要有细足米虾(Caridina nilotica gracilipes)、中华新米虾(Neocaridina denticulata sinensis)、秀丽白虾(Pala modestus)、中华小长臂虾(Palaemonetes sinensis)、日本沼虾(Macrobrachium nipponense)、粗糙沼虾(M.asperulum)。

(五)主要淡水养殖种类

有青、草、鲢、鳙、鲤、鲫、团头鲂、黄颡鱼、加州鲈、乌鳢、斑点叉尾鮰、鲶、泥鳅等。此外,还有甲壳类青虾、南美白对虾、中华绒螯蟹、克氏原螯虾;两栖类主要有蛙、大鲵、龟、黄河鳖等。

四、水生维管束植物

全区各水域中水生维管束植物共有59种,隶属26科,45属。其中湿生植物15种,挺水植物24种,沉水植物11种,漂浮植物6种,浮叶植物3种,分别占总数的25.4%、40.7%、18.6%、10.2%、5%。

挺水植物主要有芦苇、香蒲、雨久花、慈姑、荆三棱、蓼、稗草、莎草等;浮叶植物主要有芡实、菱角等;沉水植物主要有苦草、轮叶黑藻、马来眼子菜、金鱼藻、菹草、黄丝草、聚草等;漂浮植物主要有浮萍、槐叶萍、水浮莲、凤眼莲等;湿生植物主要有水花生、水芹菜等。

水草资源主要的作用是吸收水体中的营养物质,净化水质,维护水域环境生态平衡,因此不建议作为草食性鱼类的饲料开发利用,而是要加以保护。

第四条 水域环境状况

根据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2017年郑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2011年3月)进行评价,2017年,郑州市黄河流域水质良好;淮河流域贾鲁河水质由重度污染转为中度污染,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黄河流域 3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2个断面水质符合Ⅲ类标准,1个断面水质符合Ⅳ类标准。淮河流域 21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3个断面断流,其他18个断面中,水质符合Ⅱ类标准的断面有1个,符合Ⅲ类标准的断面有3个,符合Ⅳ类标准的断面有4个,符合Ⅴ类标准的断面有1个,其他9个监测断面均为劣Ⅴ类。

金水区水产养殖集中在沿黄一带,水源主要是浅层地下水。地下水的补给主要靠黄河侧渗,经过砂层过滤,根据农业部门的检测,水质符合渔业用水标准。

金水区主要是池塘高密度养殖,水体富营养化严重,养殖尾水随意排放现象比较普遍,造成养殖场附近水域富营养化。需要加强对养殖水域滩涂的环境监测,扩建养殖尾水净化或循环利用设施,以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保持水产养殖绿色健康发展。

第五条 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一、水域承载力估算方法

(一)河流等开放性水域承载力的估算

金水区境内没有水库。河流水域主要承担排洪功能,虽然经常开展增殖放流,但是不能像水库一样投入大量的大规格鱼种,天然鱼产力很低,加上境内黄河被划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限制渔业捕捞,其他河流主要作为城市生态水系,故在本规划中不做承载力估算。

(二)池塘承载力估算

池塘承载力除了受气候、水文等自然条件制约以外,主要决定于当地的养殖技术水平、装备水平和环境承载力。金水区目前池塘单产普遍在500~1500kg/亩之间,最高的达到3500kg/亩。根据当地多年的养殖实际,单产1500kg/亩是综合环境承载力、经济效益、病害风险、投入产出比等诸多因素的最佳养殖密度,本规划把22500kg/hm²作为池塘最高鱼产力的取值。

二、各类养殖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根据2018年最新卫星遥感数据金水区池塘养殖面积349.9

hm²。此外,境内河流天然水域面积为795.2hm²。

经计算,金水区水域滩涂承载力总和为7872.8t。

根据《河南渔业统计年鉴2018》数据,2017年金水区水产品总产量为7918t,超出最大水域承载力0.6%,说明金水区现有产量已与金水区水域滩涂承载力持平,池塘养殖密度偏高。未来应调整水产养殖产业布局,适当降低养殖密度,注重防控养殖尾水污染,通过调整水产养殖养殖品种和养殖结构、创新养殖模式、提升科技水平等方式,实现提质增效、绿色发展。

第七节 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第一条 水产养殖现状

一、水产养殖历史

(一)产业发展迅猛

金水区是郑州市发展水产养殖最早的县区,是郑州市传统的城郊商品鱼基地。上世纪70年代就建设了1400多亩的黄河渔场,1988年利用联合国粮食计划署“WFP-2814”项目开发高标准鱼塘3700亩,成为郑州市养殖面积和水产品产量第一县区。黄河渔场1990年在全省第一家开展黄河鲤鱼高产养殖,亩产由几百斤一跃超过一吨,带动郑州市池塘养殖进入吨产时代,一度是全省乃至全国的先进典型。金水区2001年被评为“河南省渔业重点县区”。沿黄地区通过挖塘抬田,抽水压碱,改造了大量的低洼盐碱荒地、低产田,带动致富了大批农民,水产业成为金水区农业的支柱产业,产值一度超过全区农业总产值的一半。

(二)发展现状

2017年,全区水产养殖面积达到5248.5亩,水产品产量达到7918t。金水区水产养殖集中在黄河沿岸地区,水产养殖单产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养殖类型以池塘养殖为主。主打品种是驰名中外的黄河鲤鱼,产量占总产量的65%,常年销往全国10多个省、市(区),已具备了很高的市场知名度。郑州黄河鲤鱼,肉质细嫩,营养丰富,口感上佳,深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养殖规模居全省乃至全国之首,2015年被评为郑州市十大城市名片。2017年推广了鲈鱼、丁桂鱼、黄颡鱼、泥鳅等养殖品种,养殖品种更加多样,养殖结构更加符合市场需求。

多年来金水区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郑州黄河鲤鱼品牌建设促进现代渔业发展的意见》精神,积极投入黄河鲤鱼品牌创建,推动产业发展。整合农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通过实施新菜田水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推进产业发展。在多项优惠政策的拉动下,全区现代渔业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连片水产养殖基地的水电路林渠等基础设施全部高标准配套到位。

金水区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通过狠抓标准化生产,使水产品质量安全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在农业部、省、市组织的产地抽检中,合格率一直保持在100%。一是搞好健康养殖基地建设,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安全关。切实抓好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认定,按照“生态、健康、循环、集约”的科学发展思路,完善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加强投入品采购、苗种放养、生产、用药、培训、销售等各项记录,建立完善生产档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水产健康养殖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二是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和省的要求,加强对水产品生产过程的执法监管。要求苗种生产企业必须持有《苗种生产许可证》,无公害养殖基地、规模化养殖场和专业合作社的生产、购销记录完整,制度上墙,不使用禁用药物。三是创新无公害水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管理模式,强化养殖企业、养殖户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变外部监督为自我约束。

严格实施依法治渔,进一步规范渔政管理工作。依法做好一年一度的春季禁渔工作,重点做好宣传、动员、教育和检查执法。开展以打击电、毒、炸鱼为重点的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非法捕捞行为。保护渔业资源,黄河渔船上岸。加强水生野生动物的驯养、捕捞、运输和经营利用管理,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每年在郑州海洋馆举办一次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周活动,增强市民的保护意识。

二、存在问题

1、养殖水域发展空间受到制约。一方面,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日趋紧张;另一方面,工业、农业和生活等外源污染有增无减,养殖水域受污染、挤占,一些传统水域的养殖功能已逐渐丧失,同时随着环保督察的开展和常态化,高密度水产养殖方式对环境的影响逐渐显现,以前的一些养殖方式受到限制甚至取缔。土地资源的紧缺和养殖环境的恶化已成为水产养殖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2、养殖行业管理相对滞后。苗种、饲料、渔药等渔需物资质量参差不齐,投入品的经管、使用不规范等现象依然存在,水产种苗及成品的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体系、渔业环境监测体系尚未建立或完善,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3、养殖产品质量安全面临严峻挑战。随着养殖规模的扩大、集约化程度的提高,水产养殖病害发生频繁,突发性、不明原因的病害种类增多,大面积死鱼现象时有发生。水产品的生产、消费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负面影响和冲击,暴露出养殖水产品质量的安全隐患。

4、养殖产业化组织化程度不高。全区水产品仍以大量鲜活水产品为主,水产品精深加工技术至今未有大的突破,加工产品附加值低,产品原料利用率低、产品市场占有率低。渔业科技总体水平不高,水产养殖主要是传统模式,低小散问题还在相当范围内存在。

5、渔业增殖保护手段落后。水产增养殖生物资源的恢复成效不明显。每年都在黄河等天然水域放流鱼类苗种,但是由于管理、监测手段跟不上,增殖效果不显著。

第二条 区域经济发展方向

一、区域经济发展现状

“十二五”末的2015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50亿元,比“十一五”末净增363亿元,是“十一五”末的1.6倍,年均增长7.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5812元;财政总收入达到175亿元,比“十一五”末净增79亿元,是“十一五”末的1.8倍,年均增长13.7%;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55.1亿元,比“十一五”末净增26.8亿元,是“十一五”末的1.9倍,年均增长14.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73亿元,比“十一五”末净增209.5亿元,是“十一五”末的1.5倍,年均增速1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7353元,比“十一五”末净增14657元,年均增长10.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594元,比“十一五”末净增8874元,年均增长11.9%;“十二五”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862.6亿元,比“十一五”净增1016亿元,是“十一五”的2.2倍,年均增长18%。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预定目标,综合实力继续保持中部六省省会城区领先地位。突出现代服务业核心集聚区建设,基本形成了以金融商贸和高技术服务为主导,楼宇、商圈、特色街区和总部经济等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全区三次产业结构由“十一五”末的0.3:15.2:84.5调整为2015年的0.1:9.9:90。

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实现9.6%的高速增长,总量突破1200亿元;财政总收入增长21.1%、达到224亿元,在全省157个县(市)区中稳居第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全面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实现了两位数增长、达到55.5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3%、达到773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达到528亿元。

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方向

“十三五”期间金水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力争实现“两个率先”,2016年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力争到2020年,全区大部分领域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城区。1)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在全省城区中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十三五”期间全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2020年全区生产总值达到1400亿元,在中部六省省会城区中继续保持领先;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80亿元,年均增长8%;财政总收入达到257亿元,年均增长8%;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200亿元,年均增长12%。2)创新驱动能力大幅提升。创新驱动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强化,全社会R&D支出占GDP比例达到3.2%。3)城市承载力显著增强。常住人口达到140万人;新增公共绿地面积300万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4%;城区道路里程持续增加,路网结构明显优化,交通拥堵现象得到初步改观;城区文化娱乐体育教育设施覆盖面显著扩大;城镇供排水、供热、供气和治理污染的基础工程基本满足实际需要,城市形象和品位有较大提升。4)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有显著提高,居住、出行、文化、卫生和环境等条件有较大改善,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五年新增城镇就业14.6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5)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6%,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基本形成,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城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十三五”规划特别提出“突出生态宜居,打造绿色金水”的重点任务。坚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推进金水生态区建设,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绿色金水。到2020年,全面实现生态区建设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按照《金水城区生态水系“水清河美”行动方案》要求,抓好“四河一渠”生态水系治理,加强魏河、贾鲁河河道排污口的排查和动态管理。扎实开展城区河道沿线环境治理,打造宜居、宜业、休闲生态环境。深化河长制度,以河道截污治污、综合治理和沟渠清淤为重点,做好贾鲁河、索须河及石沟河生态水系治理有关工作,不断提升金水区水环境质量。

结合总体经济发展要求,金水区水产养殖必须坚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更加注重渔业环境保护和资源养护,加强污染防控,严守发展底线,助力全区打造宜居、宜业、休闲生态环境。

第三条 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一、全国水产养殖业发展趋势及前景

当前全国渔业正处在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关键时期,推进渔业转型升级,路径就是转方式、调结构。转方式,关键是做到“四转变”:一是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二是转变养殖生产方式,三是转变经营方式,四是转变管理方式。调结构,重点是做到“四调优”:一是调优区域布局,二是调优产品结构,三是调优产业结构,四是调优要素配置。通过“转”和“调”,到“十三五”末,渔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捕捞强度得到有效控制,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渔业信息化装备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渔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显著增强,渔民人均纯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与全国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

二、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受城市化推进、工业化发展、黄河滩区湿地治理等因素的影响,金水区渔业发展的空间和规模将受到限制,但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入,渔业发展将更多的依靠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渔业经济增长将从量的扩展转变为质的提升,发展空间将由传统养殖结构和习惯向种养结合、产业融合转变。因此,金水区在总体水域空间资源逐渐减少的情况下,未来水产养殖业将致力于寻求发展高效集约化养殖和多元生态养殖。

1.水域增产潜力。金水区养殖池塘开挖于上世纪九十年代至本世纪初年,受当时经济条件制约,大部分建设档次低,基础条件较差,配套不完善,生产能力较低。设施渔业、精品渔业和休闲观光渔业等高效渔业生产还处于起步阶段。可以通过池塘标准化改造、发展池塘循环水养殖、引进优良品种和普及提高科技养殖水平等措施,扩大池塘养殖单产、产品质量和效益的提升空间。

2.休闲渔业发展潜力。休闲渔业是对渔业资源综合利用的有效形式,也是实现水产结构调整的一种战略选择,在服务居民、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保护生态、传承文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与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密切关联、高度契合,是前景广阔的一项朝阳产业,是农村发展新型产业的一个极具潜力的增长点。金水区独特的区位优势、便利的交通条件、丰富的渔业资源和休闲娱乐的消费潜力,十分有利于发展休闲渔业。

3.市场发展潜力。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吃高蛋白,吃低脂肪”等消费观念的改变,追求具有无公害、绿色、有机品牌的水产品将成为水产品市场的主流,广大消费者对水产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对水产品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水产品的市场价格仍有较大的上升空间,尤其是适销对路的名优水产品发展前景更好。

4.科技发展潜力。近几年,水产科技进步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发展,但大部分水产养殖方式还停留在传统的种养方法上,实施水产先进实用技术、科技成果的转化、引进和推广的面还不大,科技含量较高的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不多。金水区将加大渔业科技投入,加快完善渔业信息化建设和服务体系,鼓励和扶持养殖企业装备电子池塘管理系统、鱼病远程诊断系统、智能水质在线监测设备、渔业生产自动化控制设备等,用渔业机械化、电子化、信息化等替代以人为主的手工劳动方式、投饲方式、捕捞方式,大幅提高渔业劳动生产率。随着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现代管理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创造运用,将为增加水产养殖品种、提高水产品加工水平、搞活水产流通等提供技术支撑,为渔业减轻生产成本提供新成果,为渔业管理高效化管理提供新模式。

5.外部环境带来的发展机遇。渔业发展面临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政策机遇,从党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给现代渔业发展从政策和财力上提供了强力的支持。渔业发展面临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市场机遇,随着人民生活质量提高,食物结构优化,人们对优质水产品的消费需求更加旺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日益加大,提供适应市场有效需求的水产品为水产业发展拓展了新空间。渔业发展面临着结构转型的机遇,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生态休闲农业等新的发展理念将为渔业转型升级、功能拓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第八节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金水区养殖水域滩涂开发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结合本区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需要,在科学评价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科学划定各类养殖功能区,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保障渔民合法权益,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确保有效供给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发展总目标。

金水区养殖水域滩涂开发的总体思路是:根据金水区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水产养殖业基础特点,按照“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协调发展”的规划目标,和“划分三区、界定清晰、管控有力”的规划任务,以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养殖水域滩涂为主体,适当预留发展空间,把部分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水域滩涂纳入规划范围,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三个功能区。

一、禁止养殖区

为了有效保护养殖水域滩涂范围内的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将属于养殖水域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划为禁止养殖区,从而保证本地环境生态安全;将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划为禁止养殖区,从而保证生产安全;将污染水体划为禁止养殖区,从而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二、限制养殖区

限制养殖区内遵循“生态优先,底线约束”的原则,严格控制水产养殖规模,将非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公共自然水域划为限制养殖区。针对不同养殖品种和模式采用不同的管控手段,并进行污染防控,使得污染物排放不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保证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水产养殖业发展空间。

三、养殖区

养殖区全部为池塘养殖区,在不与其他法律法规和专项规划矛盾冲突的基础上,将具有或兼有养殖功能的区域纳入养殖区规划面积。养殖区内稳定池塘养殖,发展稻渔综合养殖和循环水养殖,并加强渔业信息化建设,探索渔业精准化、数字化,实现执法监管、环境监测、疫情诊断、精准投饵、智能施药和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下的区域性品牌建设,体现生态安全,增加养殖效益,发展循环水养殖,实现养殖水域滩涂的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第九节 功能区划概述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三大类,详见附表1。

一、禁止养殖区

禁止养殖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存在任何渔业养殖(场)的水域范围。禁养区内不得新建和改扩建各类渔业规模养殖场,现有规模化渔业养殖场在一定期限内实现关、停、转、迁。

(1)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

(2)禁止在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开展水产养殖;

(3)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开展水产养殖;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区域。

境内河流主要承担行洪、生态景观等功能,本规划将所有河流划为禁止养殖区。但可根据水质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鱼类放流活动,以保持河流生态稳定,环境优美。

二、限制养殖区

限制养殖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对水产养殖实施一定限制措施的区域。限养区内不得新建和改扩建各类渔业规模化养殖场,限养区内的现有各类渔业养殖场不得扩大养殖规模。在限制养殖区域内进行渔业养殖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人民政府对养殖规模、养殖方式、养殖品种、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1)限制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在以上区域内进行水产养殖的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2)限制在重点湖泊水库等公共自然水域开展网箱围栏养殖。禁止投饲和施肥养殖,只可以开展以鲢、鳙鱼类为主的人放天养的净水渔业养殖模式,可适当投放鲢、鳙等滤食性鱼类,视水体营养类型确定投放数量,整个养殖周期不投喂饵料,不施用药物、不施肥,只投放苗种,利用水中的自然(天然)生物资源,实行生态养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三、养殖区

包括池塘养殖区,湖泊养殖区、水库养殖区和稻渔综合种养区。

第十节 禁止养殖区

金水区禁止养殖区规划面积为1581.7hm²。

其中: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55.4hm²;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1219.5hm²;根据金水区郊野公园建设规划和生态廊道建设规划,将金水区北郊郊野公园划为禁养区,将金水区境内京港澳高速两侧100m内区域划为禁养区,面积306.8 hm²。

一、将北郊地下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划为禁止养殖区。范围:取水井外围100m的区域。共22眼井,总面积55.4hm²。

划定依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饮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机井位置,见下表:

二、将金水区境内黄河大堤以内的水域滩涂、其他河流水域及城市景观水域划为禁止养殖区。

划定依据:禁止在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开展水产养殖。

禁止养殖区位置、范围见下表:

三、根据金水区郊野公园建设规划和生态廊道建设规划,将金水区北郊郊野公园区域划为禁养区,将金水区境内京港澳高速两侧100m内区域划为禁养区,面积306.8 hm²。

禁养区内现有池塘358个,总面积178.6hm²,应限期拆除。禁养区池塘详见附表4.2。

第十一节 限制养殖区

金水区限制养殖区规划面积为2505.3hm²。

一、将北郊地下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划为限制养殖区。

范围是:一级保护区外,金水区境内京珠高速公路桥以西的黄河水域和黄河大堤以内的滩区;连霍高速以北,贾鲁河以东,京珠高速公路东1000m以西,黄河大堤以南的区域(不含与禁养区重叠部分),面积为2340.7hm²。其中黄河水域和黄河南岸大堤以内的滩区已被划为禁养区,不再重复划定。

二、根据《郑州市郊野公园专项规划(2018-2035)》,将规划中涉及金水区境内的区域及外围地带划为限制养殖区,该范围部分区域与北郊地下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重叠,已划限制养殖区,不重复划定。

范围是:北郊地下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以东、金水区与郑东新区界以西、黄河大堤以南、连霍高速以北的区域(不含与禁养区重叠部分)。规划面积为146.7hm²。

三、根据金水区城建规划,将金水区贾鲁河以南,连霍高速以北,中州大道以东,京深线以西区域内的现有池塘,划为限制养殖区。规划总面积17.9hm²。

划定依据:限制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功能区开展水产养殖。

限制养殖区位置、范围见下表:

限养区内有448个在养鱼塘,总面积171.3hm²。限制养殖区中池塘不得扩大规模,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养区内现有池塘情况详见附表5.2。

本规划还涉及河南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总面积352hm²,位于黄河大堤以内,已被划为禁止养殖区,不再重复划定和计算面积。

结合金水区实际情况,金水区限制养殖区发展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生态化养殖和产业化经营的理念,建设环境友好型、科技密集型和旅游文化型现代渔业。充分发挥金水区的资源、市场和区位优势,优先发展健康养殖和观光休闲渔业两大大产业;支持、引导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渔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水产健康养殖园区,打造金水黄河鲤鱼品牌;开发渔业观景、休闲、垂钓功能,建设一个观鱼、钓鱼、吃鱼为一体的渔业体验游乐区;加强科技支撑,推进技术推广、质量安全、良种繁育、资源养护、疾病防控和信息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

第十二节 养殖区

金水区行政区域管辖水域滩涂已全部被划为禁养区或限养区,不再划定养殖区。

第四章 保障措施

按照水产养殖功能区域划分和功能定位要求,以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为立足点和出发点,通过法律与政策、组织与管理、体制与机制、资金与投入、资源与设施、人员素质与人才等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的全面实施,推进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的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发展水平,促进水产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十三节 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渔业部门管理职责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推进的组织领导,准确把握“十三五”发展新特点、新使命和新要求,加大渔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支持力度。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区农委要强化规划的跟踪督导,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办的工作格局,确保任务到街道办事处、落地到村,项目到渔场(塘)。

二、完善法治保障

积极贯彻实施《渔业法》、《河南省实施渔业法办法》、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完善配套实施办法和细则。坚持依法行政,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加大对破坏渔业资源、水域环境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处罚力度,规范行政裁量权,细化分类处理的办法和程序,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规范规划修订

规划批准后,未经规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本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因生态安全、经国务院批准的区域规划或产业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等原因,养殖水域滩涂环境发生重大改变确需修改的,由本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修改建议。一般性修改是指在局部地区进行的不涉及一级养殖水域滩涂类型的调整的,可由本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修改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修改实施。重大修改是指涉及一级养殖水域滩涂类型调整的,应报上一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由本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修改实施。

第十四节 强化监督检查

一、使用用途管制 

规划是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基本依据,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要严格依据规划开展,严格限制擅自改变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用途的行为。在规划范围外,不得新建及改扩建养殖项目。其它生态保护或工程建设项目等占用规划内养殖水域滩涂的,必须征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按照有关要求对规划进行修订后实施,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

二、禁止和限制养殖区管理

划入禁止养殖区内的现有水产养殖设施,由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在一年内逐步清退或关停。建立乡村巡查和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巡查执法。

限制养殖区内不得在开放性水域施用化肥和有机肥养鱼。池塘养殖须建设尾水处理设施,排放的尾水污染物达到国家和省标准或者养殖用水循环使用。限制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禁止和限制养殖区内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公共设施安全区域划定前已有的水产养殖,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养殖渔民生产生活。

三、养殖区管理

养殖区内符合规划的养殖项目,应当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合规使用药物,防止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养殖生产应符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养殖生产者在养殖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违禁药物进行清塘、清淤。养殖尾水污染物的排放须达到国家和河南省相关排放标准,或将养殖用水循环使用。养殖生产者收集的养殖污染物应用于塘堤护坡或用于种植农产品的肥料,不得随意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养殖生产者须配备深埋等无害化处理设施,用于处理相应的病死水生动物。养殖生产者需接受水产品质量和渔业水环境监测。加强渔政执法、查处无证养殖,对非法侵占养殖水域滩涂行为进行处理,规范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秩序,强化社会监督。

第十五节 完善生态保护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初步形成以“规划主导,清洁生产,生态修复,监测管理,全民参与”的保护模式,使渔业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加大对渔业环境的监视监测和水资源污染的防治,加强渔业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渔业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加强渔业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积极探索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模式,加强对渔业水域的治理,实现渔业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第十六节 其他保障措施

一、营造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政策举措,把各项政策规定广泛昭告渔区群众,宣传树立守法生产、诚信经营典型,聚焦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渔民主动参与保护渔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加强渔业科普知识教育,充分发挥资源环境保护志愿者作用,支持从业者共同发起渔业生产自律规范倡议,努力营造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渔业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保障专项执法、违规治理、增殖放流、监测预警、生态修复等工作有序推进;统筹利用各项政策,加强项目资金的倾斜和引导;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加大对生态高效水产养殖、水产品精深加工、物流、休闲渔业和渔场环境治理等投入力度,落实职业培训、创业补助、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各项优惠政策。

三、加强队伍建设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坚持把业务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发挥渔业战线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全系统建立健全严密科学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壮大基层渔业力量,注重基层一线人才培养和使用。加强渔业科技创新队伍,完善科技人才选拔任用机制。逐步优化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勤政廉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渔业管理和渔政执法队伍。

四、人员素质与人才保障

实施新型渔民培训工程,培育新型渔民和水产实用人才,以渔业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线,加强对渔业劳动力就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积极推进渔业职业技能鉴定,提高渔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比例,努力提高渔业从业人员素质。强化渔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建立渔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考核和扶持机制,加快培养渔业高技能人才。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节 规划效力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八节 规划图件

规划图件为规划文本附件,具有与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 图

图1  金水区养殖水域滩涂2017年现状图

图2  金水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图

图3  金水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简图

图4  金水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图(禁养区)

图5  金水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图(限养区)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