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3725734/2017-00031
  • 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部门预算
  • 2017-10-30
  • 2017-10-30
郑州市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预算

一、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郑州市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10年10月,2011年5月机构改革与金水区卫生局进行人员职能划转交接。原为垂直部门,2015年10月机构改革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了新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挂区食安办牌子)、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及17个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同月完成了与区食安办的整合及与本级质监部门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职责交接,与本级工商部门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职责交接,并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履行新的监管职责。负责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局内设办公室、行政服务科(法规科)、食品安全协调督查科、食品监管科、药品化妆品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6个科室,另设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内设17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二)人员机构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63个,其中行政编制44人、 事业编制119人;在职职工130人,离退休0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总收入263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购买执法装备、食品安全专项经费、调整增资、社保缴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630万元,其他收入预算为零。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支出2630万元。按用途划分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7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社保缴费基数相应调整增加。其中:工资预算89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预算180.6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95.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离退休费不变。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95.5万元,离退休费0万元,遗属补助0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及其他专项经费预算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05.5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305.5万。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专项经费支出1153.4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工作。主要项目是: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工作经费60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工作经费333.6万,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100万,药品抽验打假10万,化妆品抽验打假10万,医疗器械抽检打假10万,食品安全抽验打假200万,基层所规范化建设配备执法装备项目384.76万,宣传及培训经费45万。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共计5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暂时没有出国计划,与上年相比持平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长(或下降)0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根据规范用车,燃油价格下调该项费用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辆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长(或下降)0 %。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共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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