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31 发布机构:金水区人民政府

一、起草背景

基层统计是统计工作的基石,基层统计能力建设事关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一系列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省政府出台《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能力建设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14号),对完善统计体制机制、发挥统计职能作用、落实依法治统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出台《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文〔2022〕16号)为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指明方向。为贯彻落实省、市要求,落实区政府安排部署,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起草了《通知》。

二、目的任务

该通知旨在全面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充实提升基层统计工作力量,健全完善基层统计保障机制,不断强化基层统计法治建设,切实加强统计工作组织领导,确保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制定依据

1.《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国统字〔2021〕85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能力建设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14号)。

3.《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级政府统计基础工作规范(试行)>和<河南省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豫统文〔2018〕23号)。

4.《河南省统计局关于认真落实“两个工作规范”切实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的意见》(豫统办文〔2019〕20号)。

5.《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文〔2022〕16号)。

四、涉及范围

该通知主要涉及范围是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统计局、区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全区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

五、主要内容

该通知充分参考《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能力建设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14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文〔2022〕16号),主要包含高度重视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开展跟踪督查验收,配齐配强基层统计力量,强化各园区管委会和各街道办事处统计机构管理,强化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统计机构管理,建立褒扬激励机制,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加强统计经费保障,坚持依法统计,强化基层执法监督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普法宣传和教育等措施。

六、术语解释

1.“两个工作规范”:《河南省乡镇级政府统计基础工作规范(试行)》和《河南省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试行)》。

2.“两化三达标”:“两化”是指统计系统干部队伍专业化和企业统计队伍职业化。

“三达标”是指2025年末,统计系统区级考取统计执法证人员数达到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50%;区、街道两级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人数达到统计干部队伍的20%;“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人数达到“四上”企业统计队伍的10%,力争实现“三达标”。

3.“四上”企业:又名规模以上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七、解读单位

解读单位:郑州市金水区统计局 

联系电话:68061903


主办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邮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