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9426/2023-00202
  • 金水区人民政府
  • 规范性文件
  • 2023-05-31
  • 2023-05-31
  • 通知
  • 金政办〔2023〕11号
  • 有效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市有关工作安排,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和改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推动全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我区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一)高度重视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基层统计是统计工作的基石,基层统计能力建设事关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一系列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省政府出台《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能力建设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14号),对完善统计体制机制、发挥统计职能作用、落实依法治统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出台《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文〔2022〕16号),为我区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指明方向。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重要决策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以“两个工作规范”和“两化三达标”活动为抓手,强化统计基层能力建设,压实工作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完善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全面提升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二)开展跟踪督查验收。区统计局要定期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督查验收,并将督查验收结果报区政府督查室,以区政府名义对督查验收结果进行通报;对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验收不达标的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取消年度统计工作评优评先资格。

二、充实提升基层统计工作力量

(三)配齐配强基层统计力量。各园区、街道要明确承担统计工作任务的机构,设置统计工作岗位,根据统计工作量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基层统计力量,在统计业务上受区统计局领导。各园区、街道要加强对社区(村)和“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保质保量完成统计调查任务。按照辖区的经济规模、人口总量及“四上”单位数量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基本单位在5000家以下的街道(园区),配备统计人员应不少于6人,基本单位在5000家以上的街道(园区),配备统计人员应不少于8人,其中专职统计人员不少于50%,组成较为稳定的统计工作队伍,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各园区、街道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若人员调动,应征求区统计局意见。各园区、街道要对社区(村)和“四上”企业统计工作进行动态管理与服务,及时掌握社区(村)和“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变更情况。基层统计人员出现空缺,应及时补充到位。构建区、街道(园区)、社区(村)和企业四级统计人员网格化管理体系。

(四)强化各园区管委会和各街道办事处统计机构管理。一要有统计机构。各园区管委会要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各街道办事处要在区域发展办公室加挂统计站牌子,履行街道统计机构职责。二要有统计人员。有分管统计工作的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负责同志,有统计站站长、副站长,并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三要有办公条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有电脑、固定电话和网络、打印机、桌椅、统计专用资料档案柜等办公设施。四要有分类档案。妥善保存本辖区企业档案资料,按照专业进行分类、归档,做到一企一档。五要有统计制度。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审核报送制度、统计岗位责任和数据质量责任制度、统计人员考核制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六要有作用发挥。积极落实上级统计工作部署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任务;掌握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熟悉统计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抵制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五)强化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统计机构管理。一要有统计场所。设立统计办公室,并保障办公条件,配备电脑、网络、打印机、统计资料档案柜等办公设施。二要有统计人员。企业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有统计负责人分管统计工作。统计人员变更,应报属地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统计部门备案。三要有规范的统计报表系统。有健全的(电子或纸质)统计台帐,数据真实、准确,与统计报表、原始记录相互衔接一致,做到数出有据。四要有科学的统计制度。有严密的统计报表审核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报表报送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统计业务岗位和数据质量责任制度等。五要常态化参加业务培训。严格贯彻执行上级统计文件精神和会议内容要求,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统计部门的业务培训。

(六)建立褒扬激励机制。为了保持统计两支队伍稳定性,要坚持事业留人、待遇留人,为基层统计人员成长进步创造条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统计两支队伍进行评比,对表现优异的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统计人员和“四上”企业从事统计工作人员且持有初级、中级或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的进行全区通报。鼓励在职在岗的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做到应聘尽聘。按照“先进库,后有数”、“不进库,不出数”和“要进库,按程序”的原则,加强“四上”企业统计入库管理工作,参照《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金政办〔2015〕56号)文件要求,对当年新入库“四上”企业所在的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用于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支持统计人员考取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证和统计人员培训等。对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统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区级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开展一次专项联合通报表扬,倡树持证上岗,提升统计队伍专业化水平,夯实基层基础。

(七)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区统计局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和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制定统计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每年对“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培训至少开展2次,对园区、街道新上岗统计人员和统计力量薄弱的企业进行面对面或一对一培训指导。各园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统计队伍建设,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基层统计人员岗前培训、能力提升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要创新培训方式,通过网络视频培训、录制视频课程等方式开展线上培训,采取以考代训的方式普及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律知识,全面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区相关部门也要高度重视统计人才的培养与使用,加强协调配合,按要求选派人员参加区统计局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行业统计业务培训。

三、健全完善基层统计保障机制

(八)加强统计经费保障。要加大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投入,将购买统计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列入年度购买服务计划,将区、街道统计工作经费以及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各项统计工作有序开展,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周期性普查及大型调查工作,从社会招聘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所需劳动报酬主要由市、区财政按比例负担;从相关单位选调的兼职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所需补助经费从区级普查专项经费中列支。

四、不断强化基层统计法治建设

(九)坚持依法统计。各级各部门要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政治责任,严格执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要抓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常态化管理,综合运用统计“双随机”抽查、统计执法大检查和统计执法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大查处力度,及时受理、核实、处理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举报线索,依法严格查处统计数据虚报、瞒报、漏报、拒报行为,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统计工作的权威性。对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要紧紧围绕“严治虚、狠打瞒、重防漏”的工作思路,健全和完善企业统计信用体系,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十)强化基层执法监督力量。区统计局要提升基层统计法治人员业务能力,实行上岗培训和轮训制度,依法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培养一批业务精、能力强的执法骨干,推动提高执法检查队伍素质能力。

(十一)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普法宣传和教育。区统计局要制作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每年举办一次统计普法集中宣传活动,将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议题和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努力营造依法依规、风清气正的统计环境。

五、切实加强统计工作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统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统计工作,及时听取统计工作汇报,依法保障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及时协调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配合区统计局搞好部门(行业)统计;要切实增强统计法律意识,带头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要切实加强统计工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统计队伍整体素质,打造一支思想过硬、品德优良、专业精深、作风扎实的基层统计队伍。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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